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2023年1月修订)

时间:2023-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县城胜利路4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务会议

     主要包括: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等。

     (三)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四)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部门发文、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员招录、人事任免等信息。

   (六)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涉及教育和体育监督执法等情况。

   (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主要包括:各学校的有关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号:yiyuanjiaoyufabu)。

   3、其它: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3241141);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县城胜利路4号 邮政编码: 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241141 传    真: 3242421

  电子信箱: yyjt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县城胜利路4号 邮政编码: 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241141 传    真: 3242421

  电子信箱: yyjt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2: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1:

附件2: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你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淄博市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4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教育体育领域主责主业,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事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全面做好法定基础内容公开。2024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制发普通政府文件6件。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509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政府会议信息3条,重点民生信息103条,社会公益信息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提案办理情况28条,财政信息7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人事信息28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信息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3条,政务公开制度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规划计划10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4165条,法治建设专栏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2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政务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841条。

2.全力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我县54所中小学全部纳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按照《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教育)》要求,全面梳理10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公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在本年度做到公开范围全面、公开方式明确、公开程序实用、公开及时准确。

3.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文稿解读、图片解读、领导人解读、业务负责人解读等全方位、多角度对今年发文的6件政府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领域中初高中入学人数,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出台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细化工作环节,落实责任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更新内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主动公开我局的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资金管理等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使政务公开栏目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并及时做好更新。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开设“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沂源教体”视频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抖音号关注人数23.9万,全年发布视频资料1.3万余条,视频号关注人数8300余人,发布一分钟单反精剪短视频2018条,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教育的重要信息通过媒体融合,结合线下,全方位地提供权威的教育资讯和方便快捷的教育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学区、学校配合的工作机制,2024年共配备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08名。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1次。建立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制度,每季度随机抽查1次,年终考核1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考核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没有进行针对群众阅读习惯的适应化编辑,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生动活泼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仍需进一步丰富其内容,增强规范性、实用性

2.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技能不熟练,个别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政务公开工作方式不够灵活,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

1.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各类教育政策事项,加大公开力度,以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予以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增强解读的可视性和直观性。

2.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敏信息,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出现表述错误、栏目空白、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公开办复率100%;收到政协提案23件,公开办复率100%目前,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公开办理结果全文。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4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1029日邀请大数据中心政务公开科科长许月颖同志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考核。

(四)《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重点民生、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2025年1月15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淄博市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全面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规范法定基础内容公开。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制发普通政府文件4件。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927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政府会议信息16条,重点民生信息158条,社会公益信息1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6条,提案办理情况22条,财政信息6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条,人事信息54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信息4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4条,政务公开制度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规划计划7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3482条,法治建设专栏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5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政务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838条。

2.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我县55所中小学全部纳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按照《2023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教育)》要求,全面梳理10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公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回应老百姓关切。

3.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文稿解读、图片解读、领导人解读、业务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对今年发文的4件政府文件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和了解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减少66.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领域中学前教育信息,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出台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细化工作环节,落实责任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后发”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认真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使政务公开栏目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并及时做好更新。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开设“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沂源教体”视频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抖音号关注人数20.9万,全年发布视频资料1万余条,视频号关注人数8300余人,发布一分钟单反精剪短视频2050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学区、学校配合的工作机制,2023年共配备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103名。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1次。建立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制度,每季度随机抽查2次,年终考核1次,评选30名“2023年度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队伍不稳定。受跨校竞聘、交流轮岗等因素影响,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不固定,今年更换人数达到了三分之二,业务技能不熟练,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

2.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责任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公开内容仅停留在文件要求层面,对于工作思考不深入。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培训力度。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2.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性、日常性、制度性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公开办复率100%;收到政协提案17件,公开办复率100%目前,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公开办理结果全文。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3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5月10日邀请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纳入学校考核并予以通报,12月28日-29日,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考核,评选30名“2023年度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先进个人”。

(四)《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重点民生、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2024年1月9日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1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县教育和体育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2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重大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我局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989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类信息83条,政府会议信息7条,重点民生信息60条,社会公益信息4条,提案办理情况23条,财政信息6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人事信息36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3条,政务公开培训信息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3676条,使用主体清单信息1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政务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2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已全部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出台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安全。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更新内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主动公开我局的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资金管理等信息,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使政务公开栏目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并及时做好更新。同时,我局开设“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作要求,及时开展网站自检自查,做好网站维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1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多样化、责任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工作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完善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力争获得更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将重点解读。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科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人大提案5件办复率达100%;收到政协提案18件,办复率达100%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2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解读政策,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四)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化。

(五)其他事项和情况

无。

 

2023年1月17日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发布《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1年,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 67号)要求,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切实提高了教育和体育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1年,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统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483条。按照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涵盖教育体育政策文件、教育概况、管理服务事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民办教育等重要领域。2021年公开业务工作314条,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局属学校信息169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沂源教育发布共发布信息612条。图片、视频、文字多维度的信息,方便阅读,使宣传效果更加显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主要内容为教育信息,均在规定时限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事项分解到具体科室,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本年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局机关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信息发布规划和有关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情况、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涉及面相对较窄。二是信息公开由技术科室承担,工作流程不够顺畅,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相关信息公开领域的专业基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不系统、零散化的问题。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将公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理顺工作关系,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大智慧化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管理服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体育、民办教育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8件,办复率100%。

4.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图文并茂进行政务宣传和公开,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021111日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0年,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教育和体育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30条。按照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涵盖教育体育政策文件、部门会议、管理服务事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2020年公开机构职能8条、业务工作310条,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局属学校信息112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427条,图文并茂的阅读形式方便阅读,宣传效果显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需要发布的信息,由相关科室填写信息审批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人负责进行信息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2020年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提出信息发布规划和有关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提供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发布管理。在发布信息时对信息进行检查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时间、文稿、栏目正确。发布后进行内容浏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100%。

(七)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动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学校主动公开意识,指导学校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20年度,组织全县局属中小学校在县政府部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112条,涵盖学校的教科研计划、招生情况、收费、财务预决算信息等。在“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小学校各类活动信息201条。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中设置了“教育信息”专栏,重点主动公开了下列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评优奖励办法等;
3.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计划、范围及对象、招生结果等;
4.年度报告,包括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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