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3049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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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3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教育体育中心工作、贴近民生需要、强化公开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三、编制目的

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教育体育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

四、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形成了“工作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教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和相关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严格过程管理。本年度我局继续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网、“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实现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对加大教育体育宣传力度,拓宽公众沟通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了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上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全面保障了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公开时间的准确性,公开形式的多样性。

三是优化公开内容,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要求,规范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由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群众能力,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让群众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尤其是关乎民生、群众关切度高的重点工作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快捷的服务。

四是圆满完成提案议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我局严把答复关,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把落实关,对办理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跟踪督办,保证每件建议提案落到实处。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圆满完成办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