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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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2548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淄博市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4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41;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全面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规范法定基础内容公开。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制发普通政府文件4件。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927条,其中包含政策法规类信息56条,政府会议信息16条,重点民生信息158条,社会公益信息1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6条,提案办理情况22条,财政信息6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条,人事信息54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信息4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信息4条,政务公开制度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规划计划7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3482条,法治建设专栏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5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高效。另外,政务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838条。
2.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我县55所中小学全部纳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按照《2023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教育)》要求,全面梳理10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公开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回应老百姓关切。
3.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文稿解读、图片解读、领导人解读、业务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对今年发文的4件政府文件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和了解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减少66.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领域中学前教育信息,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规范运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出台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细化工作环节,落实责任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后发”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认真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使政务公开栏目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并及时做好更新。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开设“沂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沂源教体”视频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抖音号关注人数20.9万,全年发布视频资料1万余条,视频号关注人数8300余人,发布一分钟单反精剪短视频2050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学区、学校配合的工作机制,2023年共配备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103名。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1次。建立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制度,每季度随机抽查2次,年终考核1次,评选30名“2023年度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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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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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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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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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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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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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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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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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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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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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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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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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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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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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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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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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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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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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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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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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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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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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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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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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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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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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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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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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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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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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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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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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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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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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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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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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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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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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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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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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队伍不稳定。受跨校竞聘、交流轮岗等因素影响,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不固定,今年更换人数达到了三分之二,业务技能不熟练,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
2.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责任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公开内容仅停留在文件要求层面,对于工作思考不深入。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培训力度。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2.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性、日常性、制度性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公开办复率100%;收到政协提案17件,公开办复率100%。目前,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公开办理结果全文。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3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5月10日邀请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纳入学校考核并予以通报,12月28日-29日,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考核,评选30名“2023年度教体系统政务公开先进个人”。
(四)《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重点民生、公共体育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