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1月修订)

时间:2025-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包括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本机关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部门发文、公示公告、政策解读、政策库等。

(三)政府会议

主要包括:专题会议、部门会议、会议解读等

(四)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员招录、人事任免等信息。

(六)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等方面,涉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医疗健康工作等情况。

(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关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3241187);

(3)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1)。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县城军民路2号 邮政编码: 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241187  

电子信箱: yywjjbgs@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    邮政编码: 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3241187  电子信箱: yywj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2: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1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2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及相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牢固树立“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卫生健康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持续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载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聚焦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围绕医疗卫生健康、人事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污染防治等群众关切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渠道精准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医疗卫生健康信息86条、人事信息2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12条、政策解读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9条、污染防治信息4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31条,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可及。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规范处置。2025年度,县卫健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上年结转及结转下年度办理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强化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总体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全年未发生信息安全问题。

(四)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

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平台,线上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分类设置,确保栏目清晰、检索便捷。线下延伸填补公开盲区。在县卫健局办公室设立咨询点,明确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为群众提供解答服务;联动各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导医台设置公告栏,实时更新专家坐诊、住院须知等信息,打通线下公开“最后一米”。

(五)监督保障机制日益健全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未出现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县卫健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县卫健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较为简略,多以文字说明为主,图解、视频等生动易懂的解读形式较少,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具体化程度不够,对群众关切的民生服务细节公开不充分。

(二)改进情况: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医疗卫生政策、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监管、健康科普等重点领域,积极更新公开信息;对需要重点解读的政策文件同步编制图文解读等通俗化材料,通过案例分析、流程图示等形式提升可读性,确保公开信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县卫健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县卫健局共收到4件人大代表提案、6件政协委员提案,对各件提案回复内容均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并在要求时限内全部办理完结,及时邮寄给各提案人。提案回复情况及具体办理情况已经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不包括不予公开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特色科普拓宽公开维度,让群众足部出户就能获取专业、权威的健康知识。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整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优质医疗资源,以医院官方公众号为核心载体,围绕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及农村、工矿企业等不同地域的健康需求,在健康科普专栏定期推送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症状识别、规范用药及康复护理知识,同时针对多种慢性病,解读最新诊疗指南与长期管理技巧。

(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公开抽查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累计公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领域监督检查结果175家次,确保执法过程透明规范。二是围绕群众高频关切,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在各医疗机构设置信息公开区,主动公示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医保政策、医师资质等内容。三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分类设置,细化机构职能、重点民生、管理和服务公开等31个二级栏目,确保检索便捷、内容精准。四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面防范失泄密风险。强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规范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县卫健局指导县域内15家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公开要求公开政务信息716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创新举措开展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统计说明)6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和下载。

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健康惠民原则,围绕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统筹公开与安全保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47条(不包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涵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监督、抗菌药物监督、传染病防治等)、水污染防治(水质状况)、招考招聘、会议培训、政府开放日活动等领域;结合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业务职能,动态调整充实健康科普、传染病防治等信息。

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本机关主要涉及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救助、法定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公开。2024年,重点围绕传染病预防处置、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开,推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医疗服务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持续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出、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更好地适应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2024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0件;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信息范围、内容、时限、形式、责任主体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先审后发,防止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泄露,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载体作用,及时做好各类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定期更新有关信息。扩大政务新媒体宣传受众面,通过“沂源融媒”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公众号,向公众推送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信息及健康科普相关知识,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机制,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适时通过工作会议、集体学习、业务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主动对标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单位,切实提升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医疗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员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未按照标准公开信息,存在信息内容缺失、时限超期、栏目发布错误的问题。二是个别栏目对应的公开信息需要进一步细化,在全面性、及时性、可读性上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不方便群众查找信息。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抓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级要求,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对信息公开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对前期已进行公开的信息重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拟公开信息从严把关,确保内容及形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本机关共承办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6件,办复率为100%。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为依申请公开,办理总体情况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对外发布宣传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对已发布信息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政民互动,充分发挥政府开放日活动作用,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向群众讲好卫生健康故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三是丰富宣传主体和途径,积极协同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政府信息以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方式公开,让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懂”。

(四)《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4年,本机关结合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持续做好各季度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资料资源配置情况等民生关注热点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信息,及时公布处方药物、抗菌药物、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医疗信息;加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各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需求。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本机关严格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组织辖区内3家县直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16家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更新适用主体清单,统筹做好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医疗机构基础信息、资质标识、环境引导、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风投诉、科普健教、便民服务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设备配备情况,年内公开信息702条。

(六)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4日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创新举措开展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统计说明)6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公布。

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完善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提高公开质量,梳理信息发布途径和审查制度,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有机融合,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系统“一线工作法”解读

2023年,累计公开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监督、抗菌药物监督、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科普、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水污染防治(水质状况)、招考招聘、会议培训等信息266条(不包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其中医疗服务信息75条、部门文件12件。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文件2次,发布图文解读材料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服务、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5件,其中部分信息予以公开2件。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梳理完善《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公开信息维护内容、时限、形式、责任主体等要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依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必须经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围绕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及时跟进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结合“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医疗卫生单位各类信息;二是通过“沂源卫生健康”“沂源融媒”等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信息、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便民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传达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年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需要更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分栏目在实际工作中公开的信息仍需进一步完善,在全面性、及时性、可读性上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现代化媒体功能发掘不够充分、使用不够广泛,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修订权责清单,将每个栏目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发布及时规范;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政务新媒体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策文件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共承办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6件,办复率为100%。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为依申请公开,办理总体情况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公开工作措施、公开机关形象、公开沟通途径,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介绍政府公开工作指南和工作制度;二是将政民互动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加强新形势下政民互动交流,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单位领导解读、专家解读等方式对医疗卫生、爱国卫生运动等领域政策文件,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梳理解读政策文件,推动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扩大。

(四)《2023 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条例》以及《方案》要求,逐项细化分解,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依托政务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宣传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结合重点领域群众需要,在政府网站相应栏目集中发布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专项健康科普信息;加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各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机关严格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组织辖区内3家县直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家乡镇(社区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选派16家医疗卫生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医疗机构基础信息、资质标识、环境引导、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风投诉、科普健教、便民服务等信息,并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设备配备情况,年内公开信息597条。

(六)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5日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和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编制。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创新举措、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统计说明等)等6个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源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纽带作用,聚焦“新、准、实”,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惠民生,增强公开透明度、提升服务精准度、提高信息规范性,确保信息“应公尽公”,切实保障公开效果,及时回应民生关切问题。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对疫情防控相关公告及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公开;对医疗卫生机构大型设备及床位、高龄补贴发放、会议培训、健康科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进行定期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年内公开信息700余条。

                                        疫情防控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卫生领域,已全部办理完成,没有上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近3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数量统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继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制度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严格执行“先审查,再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责任分工,针对相关栏目、动态,及时开展理论学习培训,融入卫健系统特色,实时调整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继续完善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认真落实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信息质量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卫健系统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紧跟《条例》和《办法》要求,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对于信息是否需要公开、需要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业务内容与相关职能科室对接工作相对被动,负责相关业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相对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完善,目前多以文字、表格为主,缺乏丰富多样的公开方式。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时、按需公开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特别是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监管等相关内容的更新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与目录,根据工作需要对原有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学习其他省市县及我县其他单位的政务公开优秀案例,积极拓展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现代化媒体手段探索方便群众了解信息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条例》以及各级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原则,做好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承办政协提案9件,已全部办理完成。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为依申请公开。

(四)创新情况

根据疫情防控等重点民生领域热点问题,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解读民众需求,对民众关于热点问题进行答复的同时,在社会层面公开相应信息,以确保该类问题及时得到解答,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构建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及时公开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大型设备配备情况;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组织县域内4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的基础信息、资质标识、公卫措施、诊疗服务、行风投诉、科普健教、在线咨询等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共公开信息500余条。

(六)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0日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及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创新举措等)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源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提供方便、准确、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文件信息12条,机构职能与权责清单信息1条,政策法规信息30条,政府会议信息5条,健康科普信息19条,社会公益信息2条,疫情防控信息11条,提案办理情况3条,人事信息1条,培训情况3条等。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33条。以上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以方便群众获得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全部办理完成,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卫生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其他保障工作,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2021年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对公开信息的收集,并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由专人负责上传网站后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宽政策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协同局各科室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局机关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有时解读工作不够及时,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针对性和专业性有所欠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措施和改进情况

一是应当细化任务、强化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涉及到的科室和个人要密切配合;二是应当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科室、各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普及到个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且已办理完成;承办政协提案11件,也已全部办理完成。所有提案答复均为依申请公开。

(三)创新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基础上,设置了政务公开意见栏和意见建议的网络征集渠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完善性、便民性、实用性。

(四)其他事项和情况

无。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7日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0年,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和社会各方关切,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策文件信息24条,机构职能与权责清单信息5条,政策法规信息19条,政府会议信息5条,规划计划信息8条,社会公益信息2条,疫情防控信息15条,提案办理情况11条等。以上信息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更新,并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互联,让大众及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与2019年相比,政策文件信息大幅提高,新增疫情防控信息,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增加了4条,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强制信息有所减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局党组会、办公会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讨,并召开专题会议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同时开展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次培训以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了局机关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对公开信息的收集,并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由专人负责上传网站后台,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办公室牵头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及时督促各科室按时报送日常各项工作信息,特别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经过审核后将其公开,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即时性和效率。对不及时提供信息者,由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此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实开展,避免了信息滞后和缺乏监督等问题。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围绕考核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暂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3件已全部办理完成;承办政协提案8件,也已全部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4

259

683

行政强制

346

-342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我局发现在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还需要进一步跟进。此外,负责该项工作的不是专业人员,可能缺乏更系统完善的监督保障。

(二)具体解决措施和改进情况

一是应当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确保其规范性和即时性;二是加以跟进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和监管机制;三是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7日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县城军民路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187;邮箱:yywjjbgs@zb.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信息1条,领导分工信息4条,部门会议信息9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信息7条,部门文件1件,公示公告信息4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424条,行政强制信息34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3条,医疗卫生信息3条,医疗健康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我局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局党组会、办公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指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后,由专人负责上传网站后台,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对日常的工作信息,特别是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督促各科室按时报送,经过审核后及时公开。对不及时提供信息的,由分管领导予以谈话,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成,并给予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

177

424

行政强制

400

-54

3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还需要加强。下一步,将对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其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20年1月17日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12-25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了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70余条。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着力加强了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和处罚、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10条、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等收费信息20余条。2018年,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全部办理完成。

    2、存在的问题。尽管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所提升,但是由于我局的工作人员较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政府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还有许多改进的不足之处。

    二、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加强对面上基本情况的公开;二是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三是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四是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开;五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六是做好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8年12月25日   

 

 

1.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沂源县卫计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docx

沂源县卫计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3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了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70余条。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着力加强了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和处罚、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10条、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等收费信息20余条。

2、存在的问题。尽管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所提升,但是由于我局的工作人员较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政府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还有许多改进的不足之处。

二、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加强对面上基本情况的公开;二是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三是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四是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开;五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六是做好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7年12月31日

 

 

 

 

 

沂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计局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卫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时间:2017-03-04

沂源县卫生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6-01-04

沂源县卫生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今年年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70余条。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工作。

2、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及时、全面;二是缺乏专职人员。

二、2016工作打算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5-01-05

沂源县卫生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年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9余条。

2、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及时、全面;二是缺乏专职人员。

二、2015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4-01-06

沂源县卫生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年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6余条。

2、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及时、全面。

二、下一年工作打算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3-01-02

沂源县卫生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4余条。对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和处罚、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进行公开。

2、存在的问题。由于专业人员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及时。

二、2013年工作打算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三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开;四是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2-01-02

 

沂源县卫生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4条。我局重点加强了部门预决算、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

2、存在的问题。由于专业人员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专业,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二、下一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专业的公开政府信息。                    

 

                         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1-01-03

沂源县卫生局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4条。我局重点加强了部门预决算、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

2、存在的问题。由于专业人员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专业,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二、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专业的公开政府信息。                    

 

                         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0-01-06

沂源县卫生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09年12月底,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66余条。我局着力加强了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和处罚、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

2、存在的问题。由于专业人员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还有许多改进的不足之处。

二、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继续加强对面上基本情况的公开;二是继续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四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开;五是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六是及时做好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沂源县卫生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09-08-03

沂源县卫生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09年7月底,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59余条。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着力加强了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和处罚、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

2、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局的工作人员较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政府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全面,还有许多改进的不足之处。

二、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实时、适时、及时的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加强对面上基本情况的公开;二是加强对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的公开;三是加强对全县大事实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四是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开;五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六是做好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009年8月1日

2008.5-2009.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