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拟订县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贯彻执行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0.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医疗工作。负责120”事故协调上报。

13.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4.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县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4)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5)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调查结果。

3.与市医保局沂源分局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沂源分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姓名:

    王世礼
  • 简介:

    王世礼,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全面工作。
  • 姓名:

    曹洪星
  • 简介:

    曹洪星,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协助王世礼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群团统战、精神文明、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综合考核、人事人才、老干部、群团、工会等工作;分管局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党建办;联系县人民医院。
  • 姓名:

    唐文忠
  • 简介:

    唐文忠,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主持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经济运营监管、综合监督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民生实事、群众满意度、市民投诉、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深化改革、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分管局财务审计科、综合监督科、群众满意度办公室;联系县中医医院,南鲁山镇、鲁村镇。
  • 姓名:

    魏德峰
  • 简介:

    魏德峰,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专学历,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 职务: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负责人口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医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心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分管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养健康科;联系县妇幼保健院,张家坡镇、石桥镇、悦庄镇。
  • 姓名:

    徐庆
  • 简介:

    徐庆,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传染病医院院长。
  • 职务:

    党组成员、县传染病医院院长
  • 分工:

    主持县传染病医院全面工作;负责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管理、干部保健、行风建设、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局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科;联系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燕崖镇、中庄镇。
  • 姓名:

    左效臣
  • 简介:

    左效臣,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现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 职务:

    党组成员、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 分工:

    主持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爱国卫生、扫黑除恶、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南麻街道、历山街道、大张庄镇。
  • 名称:

    办公室
  • 负责人:

    公茂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41187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精神文明、群团、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鉴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及环境综合治理、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名称:

    人事科
  • 负责人:

    徐勤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23195
  • 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名称:

    规划信息科
  • 负责人:

    王刚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41400
  • 职责: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字、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 名称:

    财务审计科
  • 负责人:

    周国蕾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52006
  • 职责:

    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社会保障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 名称:

    疾病控制科
  • 负责人:

    孙启明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52002
  • 职责: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 名称:

    医政医管科
  • 负责人:

    马越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25109
  • 职责: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及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负责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文化传播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强县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拟定沂源道地药材目录,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并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中医药推广交流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有关工作。
  • 名称:

    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
  • 负责人:

    翟培萍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23155
  • 职责: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 名称:

    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牌子)
  • 负责人:

    杨磊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32576
  • 职责:

    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 名称:

    医养产业与老龄健康科
  • 负责人:

    王红梅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22020
  • 职责:

    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名称: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 负责人:

    耿云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电话:

    0533-3222763
  • 职责:

    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名称:

    沂源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 负责人:

    王瑞林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联系电话:

    0533-3240108
  • 职责:

    (一)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落实“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任务,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承担中医药文化和科学知识科普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中药知识进中小学,协助做好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事务性工作,积极开展中医文化传播和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承担全县老龄事业与健康事业发展促进工作,协助做好医养结合事务性工作和老龄健康教育工作,推进老年人服务业发展工作和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五)协助做好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工作,承担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计划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沂源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 负责人:

    左效臣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 联系电话:

    0533-3225209
  • 职责:

    (一)拟订全县医疗急救工作发展规划,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和急救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做好紧急医疗救援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制定院前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院前急救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大节日、庆典及大型社会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 (三)拟订医疗急救科研学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急救专业培训和社会培训、医疗急救知识科谱宣传、急救医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承担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保障院前急救网络的正常运行。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承担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 (六)承担本单位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