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4月修订)

时间:2024-04-15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2、本机关微信公众号:“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号:gh_de6040f446e7)。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649

传  真:0533-3249082

  电子信箱:yyxgt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649

传  真:0533-3249082

  电子信箱:yyxgt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649;邮箱:yyxgt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大力倡树“三提三争”,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9条,同比增长82.2%,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97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40条。发布信息覆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测绘地理信息、矿产资源管理、防灾减灾、不动产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行业重要政策文件及工作措施。不断优化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发布,2023年,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动产公示公告栏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726条,及时公开相关登记信息进展情况;常态化公开自然资源灾害信息等相关信息。

2023年,微信视频号“厚德含弘”共发布18期,常态化开展“佳立普法”政策解读视频专栏,创新开展了“马书记喊话”系列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转办、审核、答复和归档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科室间的协调配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同期下降56.5%,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征收、规划许可信息等,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根据网站栏目建设及公开需求,及时调整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不断完善网站专题栏目建设,强化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维护,重点打造沂源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厚德含弘”微信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通过网站、新媒体联动发布,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明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办理,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督办制度。根据我局实际,建立了信息公开督办机制,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拒收、不予答复等情况。三是开展自查评估。从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1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能力和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水平有待加强。目前,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以文字和图片说明为主,需要增加漫画、音视频等多种当下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传播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邀请专职律师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法制审核,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解释,避免发生程序性错误,努力取得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减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策解读栏目开展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问题,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受众面,用公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要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盘活或整合闲置低效土地、土地出让、空间规划、林场管理、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张庄河河道疏浚与整治、城镇建设、张家坡镇北部林果环山路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公开发布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情况

1.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设立多个公开专栏,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广度。

(1)设立“不动产公示公告”公开专栏;(2)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专栏;(3)设立“沂源自然资源‘红黑榜’”公开专栏。

2.拓展新媒体政策解读系列。创新开展了“马书记喊话”系列政策解读。

(四)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3;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649;邮箱:yyxgt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220号)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9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9期,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23条,优化了公开渠道。

 

一是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规划计划、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自然资源灾害信息等方面,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对群众比较关心关切的住宅用地方面,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辟专栏,按季度公开相关信息,群众反响很积极。通过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做好常规性信息公开。对机构职能、职责清单、政策文件、部门会议、财政收支、领导信息、人事任免等常规性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扩大群众的知情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定期发布工作动态、转发国家政策,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鉴于公众号的受众面越来越大,我局在2022年加大了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力度,并开通微信视频号,通过开辟普法专栏的形式加大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信息公开和解读。

2022年,共收到12345市民投诉工单3435件,涉及我局工作件办理回复1337件,满意率86.6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由专人负责接收、审查及答复工作。2022年,由我局直接向申请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规划等方面,均按期进行了答复全部予以公开。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编制《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分门别类梳理需主动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将发布的信息严格做好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根据县政府要求,不断充实公开平台内容,及时上传更新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二是大力挖潜微信公众号作用,并开通视频号,以公众号和视频号的强时效性、形式多样性等特性为依托,广泛传播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信息,打造全新的党建品牌,我局的公众号辨识度和阅读量大幅提升。

三是稳步推进微博平台信息发布和政策转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小组成员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进行讨论,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我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行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结,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借此指导下一步的工作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62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公开质量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面理解不到位,解读形式不够及时、多样。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举措有待进一步拓展,我局已开通微信视频号和抖音视频号,宣传推广力度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理解不够到位,需加强学习

我局通过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学习,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大力推广我局新媒体宣传途径,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形态,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负责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加强对各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督查。

三是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加强与县大数据局的对接,做到及时准确理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针对由我局承担的要素保障工作,与县大数据局沟通协调设立住宅用地公开专栏,加大要素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度。

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针对热点信息多转发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理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2件,全部按时答复并主动公开。

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我局借助党建品牌“厚德含弘”,依托微信视频号,打造“佳立普法”专栏,积极进行自然资源领域的政策解读。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21号)要求,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30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

一是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点民生、重要决策、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市场、自然灾害信息等方面,定期公开工作进展,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做好常规性信息公开。对机构职能、职责清单、政策文件、部门会议、财政收支、领导信息、人事任免等常规性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提高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定期发布工作动态、转发国家政策,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

2021年,主动公开部门会议7次,政策法规2件,部门文件7件,政策解读11件,积极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2021年办理回复12345投诉热线1430件,满意率88.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由专人负责接收、审查及答复工作。2021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规划等方面,均按期进行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7件,无法提供15件。202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经后期补正信息,已撤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编制《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分门别类梳理需主动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将发布的信息严格做好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根据县政府要求,对融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按照一级、二级目录分类,及时上传更新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增加互动管理平台,设立民生连线、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栏目,方便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我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把握不够准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负责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围绕“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各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督查。三是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与县政府网站的对接,确保信息及时推送和录入。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网络平台,针对群众想要了解的、有帮助的、引发社会共鸣的一些热点信息多转发、多互动,加快形成政务发布合力,扩大网络发布覆盖面。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1件,全部按时答复并主动公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部门职能6条,政府文件解读4条,部门文件解读14条,政策文件6条,公示公告3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部门会议公开15条,会议解读3条,规划计划26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条,重点民生项目3条,精准脱贫4条,社会公益信息16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6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财政信息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7条,应急预案3条,其他相关信息41条。2020年比去年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增长,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1.做好常规类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和定位,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局领导分工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立足职责分工,对国土空间规划、县级重大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市场、自然灾害信息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承接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执行部分工作,对相应执行情况及推进措施进行公开,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3.做好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完善,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换,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和培训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根据县政府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8件,全部按时答复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并及时与本人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属于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但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室主动抓,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办公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

+7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

+77

204

行政强制

110

+110

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二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三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公开的时间上,采取固定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务公开,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和标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加强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积极更新和维护,并积极探索新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为宣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128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完成来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结果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今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要求,在往年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新梳理、重新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等,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二是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的及时性。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共办理6件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7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

 +28

 18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538110.54

+90456616.5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6

 1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3.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的形式不够便民、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2020年我局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信息基础业务建设,继续推进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自动化建设,严格把握要求,做好信息数据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中心工作职能的优势,更好地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公开的时间上,采取固定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务公开,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和标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3、加强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管理,积极更新和维护,并积极探索新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为宣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9

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本单位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健康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66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继续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网上、书面、当面申请的受理渠道,明确工作人员,规范受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材料报送,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阳光下运行。在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策、程序、补偿安置结果、实物指标、监督电话等“五个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和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96条,其中包含部门文件16条,政策解读23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37条,基层动态30条,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04条,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190条等。   

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山东省自然资源厅(http://zd.sddlr.gov.cn/)和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均已经按时办结,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累计收费及减免费用为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见附表一。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十分注意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8年,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作为推进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利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定期开展评议考核。   

(二)突出抓好重点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征地、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违章执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其他与广大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继续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_page_break_tag_

附表:附表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6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256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3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本单位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沂源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健康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66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沂源县国土资源局认真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继续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网上、书面、当面申请的受理渠道,明确工作人员,规范受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材料报送,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阳光下运行。在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政策、程序、补偿安置结果、实物指标、监督电话等“五个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通过沂源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36条,其中包含文件通知26条,政策解读24条,行业新闻241条,视频新闻59条,工作动态274条,土地出让结果公示公告50条等。   

 

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沂源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yy.zbgtj.gov.cn)和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gov.yiyuan.gov.cn)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已经按时办结,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累计收费及减免费用为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见附表一。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十分注意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沂源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7年,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将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作为推进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定期开展评议考核。   

 

    (二)突出抓好重点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征地、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违章执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其他与广大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继续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逐步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附表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3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6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9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4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2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9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2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林业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沂源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林业局自身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切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时检查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林业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十余项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制度的督导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林业信息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林业信息4,对机构信息和公开指南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对县林业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内容、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发挥县林业局服务窗口接触面大的优势,积极做好信息咨询工作,帮助群众查询办理事项进展情况,解答群众疑问,宣传林业政策法规,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三是发挥局信息公开电话的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林业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局直各科室站也自觉担负起业务咨询作用,及时解答群众疑难,树立了良好机关的形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林业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将政府林业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全部内部消化,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政府林业信息公开咨询8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41人次,县林业局服务窗口及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接受咨询44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方面。本报告年度,没有收到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的情况发生。

六、抓好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进行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群众受上网条件限制,无法便利地查询所需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林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林业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林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林业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73月10日

 

 


附件:附件下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县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对我局2015年度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贯彻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政府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厅、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上报和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适时进行督察。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管理员根据信息填报、初审、复审的权限为各科室设置信息公开帐户。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自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和安排,我们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县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共6个一级目录,下设20个二级目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受理方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受理和答复。接到书面申请后,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后按照由提供提供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查、领导批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一是属于依申请可全部公开或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是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均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部分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三是属于不得公开或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2、通过互联网方式受理的网上咨询和举报。在国土资源局外网门户网站设有举报、咨询窗口,在县政府网站同样设有此类咨询窗口。并由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举报窗口维护和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将国土资源厅外网门户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查询的主要途径,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增加了便民服务栏目。为了方便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专门设置了审批查询窗口,方便公众查询。

  2、把机关档案室作为公开信息查阅的第二途径。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来局查阅档案,不断加大了电子档案建设力度,对所有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查阅的速度和效率。

  3、把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机关政府信息查阅点。每天滚动播放行政审批情况及办事程序、依据、标准等内容,使来局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同时,定期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了信息公开面。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纪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地组织保证。四是加强与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9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县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对我局2014年度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贯彻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政府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厅、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上报和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适时进行督察。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管理员根据信息填报、初审、复审的权限为各科室设置信息公开帐户。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自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和安排,我们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县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共6个一级目录,下设20个二级目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受理方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受理和答复。接到书面申请后,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后按照由提供提供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查、领导批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一是属于依申请可全部公开或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是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均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部分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三是属于不得公开或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2、通过互联网方式受理的网上咨询和举报。在国土资源局外网门户网站设有举报、咨询窗口,在县政府网站同样设有此类咨询窗口。并由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举报窗口维护和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将国土资源厅外网门户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查询的主要途径,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增加了便民服务栏目。为了方便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专门设置了审批查询窗口,方便公众查询。

  2、把机关档案室作为公开信息查阅的第二途径。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来局查阅档案,不断加大了电子档案建设力度,对所有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查阅的速度和效率。

  3、把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机关政府信息查阅点。每天滚动播放行政审批情况及办事程序、依据、标准等内容,使来局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同时,定期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了信息公开面。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纪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地组织保证。四是加强与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8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县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检查内容表》,对我局2013年度国土资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贯彻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由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政府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厅、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所有工作人员要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上报和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适时进行督察。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管理员根据信息填报、初审、复审的权限为各科室设置信息公开帐户。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自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和安排,我们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县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共6个一级目录,下设20个二级目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受理方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受理和答复。接到书面申请后,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后按照由提供提供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查、领导批准的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一是属于依申请可全部公开或属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是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均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部分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三是属于不得公开或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2、通过互联网方式受理的网上咨询和举报。在国土资源局外网门户网站设有举报、咨询窗口,在县政府网站同样设有此类咨询窗口。并由专人负责网站的咨询、举报窗口维护和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将国土资源厅外网门户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查询的主要途径,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增加了便民服务栏目。为了方便管理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专门设置了审批查询窗口,方便公众查询。

  2、把机关档案室作为公开信息查阅的第二途径。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来局查阅档案,不断加大了电子档案建设力度,对所有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查阅的速度和效率。

  3、把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机关政府信息查阅点。每天滚动播放行政审批情况及办事程序、依据、标准等内容,使来局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同时,定期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扩大了信息公开面。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纪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地组织保证。四是加强与市局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沂源县规划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4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源县规划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县规划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县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以及办公室等科室为成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2、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12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3、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县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内容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梳理。编制了县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同时在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办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4、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组织了专题培训,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全局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以打造阳光规划为目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重从加强规划审批流程公开、项目批前批后公示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2012年,通过单位设置的3处公示栏和各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发布规划项目公示信息256条,并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的公开栏及时将审批结果、审批流程、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信息进行公示,还以媒体公布、现场答复、资料查询和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收费项目,无收费信息公开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我局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审查监督,从严把关,未发生泄密事件。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信息发布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形式和内容须进一步创新。

    2、须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在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规划委员会评审决策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到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审批制度,同时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以及一定时间内审批的项目,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向全社会公开,加大公民的知情度与参与度,进一步推动规划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深入推行阳光规划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能通过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沂源县规划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其中: 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业务公开信息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256

其中: 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256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256

其中: 1.同意公开数

25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其中: 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 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根据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我局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完善制定信息公开细则,对规划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群众,配置了专门用于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完善编制了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维护、运营好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相关指标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256次信息公开申请,均为当面申请,较2011年有所增多,但均属于正常,工作人员均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答复,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2012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2012年,我局虽然按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

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

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适时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业务衔接,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单位负责人:杜建宏   填表人:李兴旺  联系方式: 3258800  填表日期:2013年2月26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表

 

单位:沂源县规划局                 填报时间:2013年2月26日

 

 

姓名

职务

工作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