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2月修订)

时间:2023-02-05

《沂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民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民政局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本机关在沂源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县民政局及县民政局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沂源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民政局,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93

传  真:0533-3241569

  电子信箱:mzj2008@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县民政局及县民政局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沂源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93     

    真: 3241569 

电子信箱:mzj2008@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沂源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93     

    真: 3241569

电子信箱:mzj2008@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355-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 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ord).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1

沂源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

 

 

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沂源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健全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0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23年,我局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突破性创新工作仍需探索。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3年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并将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民政局2023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4.落实上级方案情况

民政局严格落实《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版)》按时上交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5.民政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

 

 

沂源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沂源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围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截至2022年底,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等公开。

1.落实责任,强化领导。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我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丰富公开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认真整理公开内容,分门别类,有序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便民性,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主要聚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3.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错误信息不上网。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均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落实《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版)》,重点编制完善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可操作性、时效性。2022年度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2条,其他公开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办件,数量与去年持平,均已答复完成。民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统一领导批办单,从收到申请登记到办结送达,均存档记录。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由科室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公开。规范行政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融入到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沂源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促进宣传多样化。2022年度共发布微信公众号15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沂源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分别于3月、9月召开民政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明确各科室职责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政务公开月度、阶段整改 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二是还需进一步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对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整改:一要积极指导各县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及信息发布,加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提升。二要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将积极回应的群众关切同步到对应栏目,进一步提高质量,丰富展现形式。三要完善重点民生领域,如养老服务等栏目,在通用政策、业务办理及行业管理信息上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2年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4.落实上级方案情况

民政局严格落实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版)》按时上交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5.民政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民政局 

                                                                                                                                         2023125

沂源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沂源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民政局围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程序和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通报民政作动态、法律法规和业务信息。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阳光行政。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以来,对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21号要求,以做好民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20217,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关于编制调整2021年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重点编制完善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可操作性、时效性。

2021年度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9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民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统一领导批办单,从收到申请登记到办结送达,均存档记录。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本年度共接到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内容分别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2021年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与2020年相比增加2均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公开流程。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由科室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及时公开。及时做好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科室的对接工作,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沂源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促进宣传多样化。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1民政局积极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并开通沂源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动态类信息民生类信息做到每周更新,同时结合重要工作,发布专题信息。2021年度共发布微信公众号1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度、阶段整改。积极发布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稿件,2021年度共投稿19严格执行《沂源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分别于58召开民政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明确科室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群众的需求,我们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尝试通过网络、文件、会议等多种途径对上级、下级、同级和群众公开。二是对重大民生信息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2021年,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规范程序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民政局严格落实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于《要点》中提到的二十六项任务要点中县民政局所需承担的部分进一步细化各科室责任分工,按时上交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3.2021年,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4.民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民政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民政局                      

   2021125日          

沂源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11日至1231日,县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建议提案6条,政策解读1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7条。

1、做好常规类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局的职能和定位,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对局领导分工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立足民政局职责分工,对养老和社会组织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0年,县民政局承接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执行部分工作,对相应执行情况及推进措施进行公开,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3、做好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完善,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换,确保责任到位,工作有人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和培训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2020年,根据县政府要求,制定《县民政局主动公开目录》、《县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等,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

4、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室主动抓,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民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民政局 

     2021106

 

沂源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4

 

 沂源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19年,我局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3、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完善了重点领域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发文程序,专人负责、规范存档,提高了政府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 共办理建议提案4件,全部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解读

                                                       

                                              沂源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4日

 

 

沂源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25

 

 

    2018年,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2018年县民政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2件,部门文件1件,公告信息等20条,依托沂源民生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6条。全年无接受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三是保密审查到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专门邀请机要局保密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培训,定期检查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落实了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管理和防范措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公开的意识上、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公开的时效上以及公开的水平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及时更新政府行政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把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9年3月25日

沂源县民政局2017年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18-02-27

    2017年,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送、上传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2017县民政局共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件,政府信息280条。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主动依托沂源民生网、沂源慈善网、沂源通讯和沂源民生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信息公开,2017年依托沂源民生网、微信平台公开政策法规相关文件12,公开我县相关民生新闻信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发放救助名单沂源民生热线月通报280余条。全年无接受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四是严格保密审查,加强程序监督。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定期检查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落实了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管理和防范措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201818

2016年度信息公开

时间:2017-03-16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时间:2016-04-01

沂源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1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1月1日始,至2014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mzj)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1月1日起至2014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14年,我局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3、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完善了重点领域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发文程序,专人负责、规范存档,提高了政府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4年, 共办理建议提案4全部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建议提案4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41月1日起至2014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沂源县民政局                         

                         20151月14日

 

 

 

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14-04-25

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13-03-29

沂源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31

沂源县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31

沂源县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0-01-1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mzj)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09年,我局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3、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完善了重点领域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发文程序,专人负责、规范存档,提高了政府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09年, 共办理建议提案4全部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建议提案4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doc

 

 

 

沂源县民政局                         

                         20101月14日

 

 

 

沂源县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