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7月修订)

时间:2024-07-11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本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1.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网站名称:沂源县人民政府)公开政府信息。沂源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微信(账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沂源县人民政府公报》公开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a_n_1605850028.9258/。

     3.政务微信(微信号:yyxrmzfbgs)二维码汇聚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5fbb616718eb126b85f34e32/doc_5fdc4af5105c9214503db30c.html

       政务APP(沂源融媒)二维码汇聚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5fbb616718eb126b85f34e32/doc_5fdc4af5105c9214503db30c.html。

     4.同时,在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图书馆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路8号文化苑大楼一楼、五楼;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县档案馆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鲁山路交界处;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在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楼县大数据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沂源县振兴路61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信箱:yyx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http://www.yiyu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8),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通过邮政等快递方式寄送提交申请。

    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博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邮政编码:255030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

   (2) 行政诉讼机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邮政编码:255095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

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流程图: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图解                             音频播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为沂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履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常态化发布县政府重要会议召开情况,方便公众深入了解部门工作。持续建设完善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全年通过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县政府文件20条,县府办文件20条,政策解读111条,县政府常务会议12条,其他各类信息2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0件,8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2件结转下年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继续做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线下继续完善沂源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协同性。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及时更新、表述方式严谨规范、互动交流保持通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采用“日常抽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有效提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各单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突破性创新工作仍需探索。

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通报、考核机制,督促各基层单位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内在质量。

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着重解读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采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形式多方位解读政策文件,使政策内涵透明、易懂,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办件,收到1件政协委员提案,因该提案性质属于依申请公开,故未在网站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轮训。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年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3 年政务公开轮训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轮训的通知》,采取了“工作培训+反馈问题+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创新方式,切实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水平。

二是高质量推动政策文件库建设,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规范化水平。在“政务公开”专栏“履职依据”栏目中设置“沂源县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政策问答平台”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提供标准电子文本word版和PDF版,为企业群众查阅下载文件提供便利。

4、落实上级工作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源政办字〔2023〕25号)相关要求,着力夯实常态化工作基础,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巩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模式,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决策、政策解读回应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下载。

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政策文件57件,转发新闻动态类信息59条。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规范解读程序、明确解读范围,规范了政策执行行为,促进了政策执行落地,切实发挥了政策效应。年内对40余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多形式解读,其中发布文稿解读40件、图文解读15件、动漫解读9件,其他类型解读15件。积极做好“民生连线”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件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力度。

(二)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审查等环节,严格落实《沂源县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对所有申请件实行“一案一档”管理。2022,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较去年增长1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等方面,所有办件均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肃对待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三是完善政策文件属性源头确定工作机制,年内完成2016年至2022年政策文件的公开属性梳理、主题分类划分、规范发布格式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开设“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服务、进展及成效信息。二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置一体机的基础上,开发上线政务公开一体机专用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三是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等模块,在提高政务公开知晓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回应关切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政务公开通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对点下发提醒,督促限期整改。二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配备3人负责全县和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办公室内部形成了大数据中心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2022办公室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累计培训人次40余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7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检索和展示还不够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政策文件展示形式。开设“沂源县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对所有文件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多种要素对政策文件进行划分展示,不断优化政策文件检索功能,实现智能推荐,提高了人民群众查询政策文件便利性。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大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解读力度,在采用文稿、图片、动漫等多样化解读的基础上,拓展简明问答、政策吹风会等解读形式,让人民群众看得懂、好理解、能明白。

三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针对人民群众的急难盼愁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推动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主动公开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

3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创新政策文件归集展示方式,上线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专栏,将政策文件按主题、年份、文种等不同形式进行分类公开,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政策找人”发展。

二是规范建设“公开+服务”制度标准,不断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创新建设“政务+服务”公开平台,打造具有沂源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做好政务公开智能化查阅系统建设,上线政务公开触摸查询系统,内嵌政务公开自助查询、政策文件、政府公报、办事服务、民生连线、三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模块。“掌上媒介”与公开专区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让群众感受到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务公开与服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获得感。

4落实上级工作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源政办字〔202220号)相关要求,开展政策精细化解读,推进决策公开透明,高质量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023128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并按照《条例》要求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2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4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88条。

围绕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加强会议公开力度,常态化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及议题,主动公开12次政府常务会议,61次专题会议,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2次;沂源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办结工单50656件,满意45304件,满意率89.43%2021年共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14件,人事任免文件4件,县政府文件18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67件,积极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政策吹风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教育、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出台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等制度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政务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领导信息、履职依据、机构职能等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文件拟稿纸均设有公开属性选项,并在正式文件固定位置标注公开属性。开展了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2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制作多个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突出沂源特色,增强用户体验。利用“沂源融媒”APP“掌上沂源”微信公众号、“沂源发布”政务微博等各种媒体平台,增强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县大数据中心承担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政务公开通报监督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共印发通报12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推动以干代训。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4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由少数人专职向单位人人参与转变,促进政务公开健康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法治政府建设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对政务公开专业知识的学习不够,对《条例》内容的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需进一步多元化,图片解读、视频解读质量和比例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依申请公开能力和回应关切能力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程序,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制定全县工作要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和民生回应。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实施后的政策解读,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深化公众参与。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政府公信力。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五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六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源政办字〔2021〕21号)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工作细则》,推动政务公开向单位人人参与转变。为进一步优化解读流程,拓展解读广度深度,出台了《关于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题解读和政策解读相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印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新闻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通过新闻媒体解读政策,推动政策更好落地执行。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通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始,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加强权责清单管理信息公开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并将权责边界清单和职责任务清单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2.推进政府文件信息公开

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及时在县政府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县府办文件”栏目中公开政府办公室文件,并对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3.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答复全文。2020年全县政府办公室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4.推进决策会议公开

 通过设立“政务会议”专栏对县政府办公室会议以及涉及重点民生的专题会议予以及时公开。

 

5.深入解读好政策措施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网站的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进行了相互链接,方便群众阅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城乡规划等领域。

2、申请处理情况

我县在县政府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平台,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办理公开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予以公开的办件有19件,部分公开的有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定政策文件。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66号),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逐项认领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71号)和《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调整工作方案》,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标准和要求,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发布信息。

2.开展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2020年12月5日,印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20﹞89号),召开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2020年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提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年初制定并发布了《沂源县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专题培训、全员培训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4.建立健全通报制度。为保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度与质量,多次以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印发《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专报件》,对近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急需完成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整合网站功能重新梳理了县级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大为扩宽,查询检索更加便捷。进一步推动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

(四)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布局。加强日常监测,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同时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1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有的甚至以“涉及工作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2.改进情况

今后我单位将加大单位内部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将公开要求融入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建立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协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加强权责清单管理信息公开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县级部门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栏目向社会公开。

 

     2.推进决策会议公开

 

            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会议专栏内对县政府办公室会议予以及时公开。

 

     3.深入解读好政策措施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网站的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进行了相互链接,方便群众阅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办理公开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调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下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8号),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社会监督重点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包括5项公开重点,细化28个领域的具体任务,明确具体牵头落实单位,为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明确依据。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重新梳理了县级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大为扩宽,查询检索更加便捷。进一步推动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新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计与后评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栏目。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四是加强新媒体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加强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微信公众号“掌上沂源”、微博“沂源发布”等成为本县重要的信息公开载体。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服务。同时做好了全县政务新媒体的普查整改工作。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普查,要求部门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完善互动留言功能,并保障及时更新。五是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频道、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六是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并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3名。在沂源县政府办公室设立职能转变协调科。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沂源县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分管。在沂源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科,负责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推进、指导、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县直各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网站的规划、建设。承担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等有关方面的培训;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对新发布的稿件认真审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完善对政府网站的监控与管理,上网信息严格按程序审批,重要数据资料进行备份,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政府网络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日常工作中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和电话督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以政务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反馈,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四是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34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政务阳光透明。五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9﹞72号),将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等六十余个单位列入考核范围,推动各公开主体将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同步推进。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汇总表,逐条与各部门单位对接,确保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不规范,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

 

    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确保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强化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和长效化,把政务公开融入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权力运行全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和讨论,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细化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期稳定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8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七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369)。

一、概述

2018年,沂源县人民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要求,持续加强组织推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力。

1、加强组织领导。年内县政府领导成员调整时继续明确县政府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将推进政务公开列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予以重点推动落实。

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重大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及公众参与、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推动引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的要求,将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和63个部门、单位网站整合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2、加强信息查阅点建设。在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全县设立了信息查阅点16个。

 

(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梳理重建政务公开目录。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全面梳理重建了县级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大为扩宽,查询检索更加便捷。

 2、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对照新版目录编制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案》,明确了各单位负责保障的板块、信息发布内容和时限要求,公开时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3、加强政府会议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予以及时公开。

 4、加强解读回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深入推进政策文件与解读“三同步”,通过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材料、接受媒体采访及在媒体发稿件等多种形式,对县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背景、内容、执行口径等进行全面解读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规定,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主要公开渠道。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栏目,链接到淄博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在平台分类、分级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平台,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办理公开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城乡规划、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8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3件,按时答复2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情况

2018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经复议审理,驳回0件,依法纠错0件。发生信息公开引起的诉讼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县各部门、单位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政府的期待日趋强烈,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着主动公开范围、内容需继续扩展、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进一步规范,公开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不少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公开目录,扩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二) 进一步提升规范标准,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分析公众需求,开展疑难问题会商研讨,完善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依法答复公众申请。积极应对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纠纷,改进工作。

(三)继续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逐步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强沟通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全县公开工作水平。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一)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01月27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8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发2017〕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报告数据段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2192;电子邮箱:xzfxxzx@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主动地公开了各类重点信息。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是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四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客户端同时进行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完善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017年先后发布《〈沂源县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林地内严禁放牧的通告〉政策解读》《〈沂源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等政策解读信息;加强县长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办事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就群众关注的问题与市民积极沟通,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答复网上信件100余件,内容涉及生育、户口办理、医疗养老保险、道路建设建议、困难群众求助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类信息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沂源县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等文件。

2.与公众密切相关公共服务类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设置和人事变动信息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并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诉讼0起,被申请行政复议0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未能形成长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强。

     二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广,公开内容不够细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不断拓宽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实现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8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4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实际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部分组成。报告数据段限为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gov.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2192;电子邮箱:xzfxxzx@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主动地公开了各类重点信息。

二是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是认真做好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强化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单位内部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将公开要求融入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

二是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组织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协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完善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016年先后发布《〈沂源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规划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和管网(线)管理的通知〉解读》《〈沂源县城镇无业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解读》《沂源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等政策解读信息;加强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办事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就群众关注的问题与市民积极沟通,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答复网上信件110余件,内容涉及生育、户口办理、医疗养老保险、道路建设建议、困难群众求助等方面。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类信息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3.政府机构设置和人事变动信息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gov.yiyuan.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政府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因其快捷、便利、准确,已成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主流渠道。系统开通以来,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均在平台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0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县政府办公室建立了严格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组根据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不够规范,很多信息发到“公示公告”等栏目里。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障,至少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日常的业务指导,适时邀请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专家、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01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gov.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2192;电子邮箱:xzfxxzx@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县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明确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主动地公开了各类重点信息。

二是编制更新了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我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全面更新了《指南》和《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三是认真做好了2014年度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审核发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完成了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审核和网上发布工作。

四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渠道。在确定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还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公开,确保了公众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在县档案局设立了文档信息服务中心,在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报刊阅览室分别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查询服务,为广大市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极大方便。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完善了重要政策解读机制,2015年先后发布《〈沂源县县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及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政策解读》、《〈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意见〉解读》、《〈沂源县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规划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和管网(线)管理的通知〉解读》、《解读“工业强县31条”》等政策解读信息;加强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办事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设,就群众关注的问题与市民积极沟通,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答复网上信件120余件。内容涉及生育、户口办理、医疗养老保险、道路建设建议、困难群众求助等方面。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要求,下发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530号),将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县法制办、财政局、房管局、环保局、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具体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制定落实措施,紧密结合《条例》和《通知》,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规范,扩大公开事项,形成了常态机制,进一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557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8条,占3.0%;政策法规信息213条,占13.7%;规划计划信息18条,占1.2%;业务工作信息254条,占16.3%;统计数据信息45条,占2.9%;其他信息962条,占61.8%。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工作的意见》、《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源县县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及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等。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公开了各类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如《居民生活消费(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表》、《沂源县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表》、《沂源县蔬菜零售价格表》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公开了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如医疗机构、医疗专家、药品药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疾病防控、职业健康、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投诉等信息。

公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如工资福利、劳动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退休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如入学、转学、升学、中考、高考、外来人员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手续办理,资助计划及奖学金等信息。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等信息,如《沂源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成交公告》、《沂源县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中标公告》、《2015年沂源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招标公告》等。

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目录、采购结果、中介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如2015年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gov.yiyuan.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二是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三是通过报纸、宣传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因其快捷、便利、准确,已成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主流渠道。系统开通以来,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均在平台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三件件,并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015年,全县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70人次,电话咨询330人次,网上咨询120人次,所有咨询和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县政府办公室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两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为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各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程序,先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小组审查,审查小组出具书面审查结论后,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政府信息。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由县保密局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公开。涉及业务工作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来确定。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发布日志,保证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的有机结合,防止了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发布的脱节。

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县政府办公室建立了严格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组根据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2015年各部门单位共主动公开信息1557余条,并及时编制、发布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中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环保局、县蔬菜局等部门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范围广、内容全,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卓有成效。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个别单位还存在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不够合理、信息分类不够准确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要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

2、强化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单位内部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将公开要求融入公文运转、会议审批等日常工作程序。

○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12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gov.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2192;电子邮箱:xzfxxzx@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主动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府门户网站围绕信息公开设立了多个栏目。

是加强对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调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良好的规范和推进作用。

四是将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县法制办、财政局、房管局、环保局、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具体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制定落实措施,紧密结合《条例》和《通知》,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规范,扩大公开事项,形成了常态机制,进一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度,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72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51条,占3.0%;政策法规信息234条,占13.6%;规划计划信息29条,占1.7%;业务工作信息217条,占12.6%;统计数据信息125条占7.2%;其他信息1068条,占61.9%。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处罚主体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等。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公开了各类统计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如《居民生活消费(食)品零售价格监测周报表》、《沂源县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表》、《沂源县蔬菜零售价格表》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公开了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如医疗机构、医疗专家、药品药店、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疾病防控、职业健康、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投诉等信息。

公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如工资福利、劳动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退休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如入学、转学、升学、中考、高考、外来人员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手续办理,资助计划及奖学金等信息。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出行和公用事业等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等信息,如《沂源县第一中学图书艺术楼内配采购招标公告》、《沂源县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中标公告》、《沂源县新城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标公告》等。

公开了政府采购项目目录、采购结果、中介机构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如2014年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gov.yiyuan.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全县各镇、历山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二是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三是通过报纸、宣传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是全县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因其快捷、便利、准确,已成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主流渠道。系统开通以来,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均在平台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一件,并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014年,全县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8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人次,电话咨询365人次,网上咨询123人次,所有咨询和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县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县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一件。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2014年各部门单位共主动公开信息1700余条,并及时编制、发布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中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环保局、县蔬菜局等部门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范围广、内容全,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卓有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主动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2、个别单位还存在信息信息分类不够准确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和关键还在于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平台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对公开内容的整理,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出公开平台在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办事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着重把握政务公开要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特别是社会公益事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及时公开热点信息。

○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样表

各区县政府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6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5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