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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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360083 | 文号: | 源政字〔2023〕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源政字〔2023〕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沂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打造沂源教育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为建设发展质量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品质活力更优的现代化新沂源贡献教育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放在发展第一位,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积极性,共同肩负起培育下一代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教育改革发展。坚持把教育改革和发展放在服务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加以谋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人事制度、教育评价改革,加快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教育活力增强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三年提升行动,统筹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相协调,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学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注重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优质公平、保障有力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覆盖面更广,义务教育城乡发展更加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更加特色多样,职业教育发展更加多元化,现代教育治理效能进一步优化,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增强。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形成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全学段一体化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育人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铸魂育人机制进一步优化,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法治精神、生态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
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机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长效机制,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实现特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初步形成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的高质量特教体系。
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推动职业教育实现多元发展,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校政校地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深化课堂教育改革,推动学校及幼儿园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实现新转变,构建完善丰富的育人模式,培育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深化教育信息化应用,深入实施“强师兴源”计划、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工程、“三名”工程,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育人质量和育人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高效协调的分级统筹机制,形成健全完善的财政保障体制和师资保障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各负其责、协同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建立分学段、分类别、全覆盖的教育标准体系,以教育评价有效引领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实现融合创新、智能引领。民办教育发展机制进一步优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表1 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学前 教育 |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1.7 99.0 |
1.1 99.0 |
预期性 预期性 |
义务 教育 |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3.9 99.5 |
4.5 99.6 |
预期性 预期性 |
高中阶段教育 |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职在校生 毛入学率(%) |
1.37 0.31 98.0 |
1.3 0.34 98.5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教师 队伍 |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专任教师比例(%) 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 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 高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 中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比例(%) |
64.73 95.95 1.07 16 60 |
75 97 1.02 18 85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9 |
12.2 |
预期性 |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构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实施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拓展、教师培优育强、教学提质创优、教研科研助力、实践赋能增效等行动。深化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同城大课堂”项目,打造一批思政“金课”,推出一批精品网络公开课,扩大受众覆盖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纳入教师培训、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岗位能力培训的必修课程,与推动沂源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
2.夯实德育育人实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强化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好德育课程,推出一批德育精品课。整合德育资源力量,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一体化德育建设。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贯彻落实机制,推动全县“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工作。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将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建立以沂蒙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育人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实施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
3.提升学生智育水平。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校(园)本课程开发,探索开展跨学科学习。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大北京海淀区“创建基于课程标准的区域教学改进体系”国家级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大力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教学创新,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打造出自己的精品课、样板课。深化教育教学评价管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学情会商和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落实考试评价改革要求,深化考试命题研究,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遴选建设县级游戏实验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县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加强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学科全覆盖,充分发挥学科基地在教学研究、课题攻关、师资培训、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推动中小学创新创造教育,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实施学校体育固本和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强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优化校内体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构建符合学生实际的课程体系,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实施开展“阳光大课间”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学生体质,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配足配齐专职体育教师,提升体育教师教学水平。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改革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办赛模式,优化参赛年龄和组别设置,引导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竞赛活动,为更多学生提供展示运动技能的机会,加强学校体育后备力量建设。实施游泳普及行动,促进中小学生熟练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年度通报制度,建立体质健康管理考评体系,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健全中小学疾病预防体系,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评价,探索建立特异性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多种方式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健康副校长,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5.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全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依托县域艺术文化资源,设立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美育实践课程和艺术社团,逐步形成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美育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和高尚情趣。系统构建“百灵”艺术节活动体系,着力打造学生“百灵”梦想展示舞台,深入推进“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持续加强教师合唱团、乐团和书法等教研活动交流平台建设;加强学生艺术社团、美育特色学校、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学校美育场馆设施,提升学校美育教师队伍专业水平。规范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抽测机制。落实“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艺术中考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
6.提升学生劳动素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把握劳动教育基本内涵,明确劳动教育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探索“五育融合”有效路径,促进学科教学与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构建具有沂源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中小学普遍设立劳动周,鼓励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完善家务劳动清单制度,培养学生家务劳动技能和习惯。落实校内劳动值日制度,为学生创造更多校内劳动机会。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评选10个典型性劳动教育基地,建好用好县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普遍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积极推进劳动教育典型校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加强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强职业体验教育,抓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盘活本地资源,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指导提升研学课程质量,培育县域研学旅行基地,办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更好发挥研学旅行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7.推进法治、生态文明与国防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全面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帮助青少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生态文明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大力组织公益活动和社团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的勤俭节约意识。深化学校军事课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抓好初高中入学新生军训工作。将国防教育和爱国精神有机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课程,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帮助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爱国尚武精神。(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司法局、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局)
8.完善家校社多元协同育人机制。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沂源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构建家校社多元协同育人共同体,有效形成家校社联合育人格局。加强线上与线下家校共育平台建设。健全家校社沟通交流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提高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健全学校“心理委员、班主任、年级主任、专业心理教师”心理问题发现和提前干预网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班级心育、学科心育、家庭心育整合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及志愿服务机制,采取精准家访、咨询服务、志愿送教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呵护学生身心健康。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放优质育人资源,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有序引导社会教育资源进入校园,丰富学校教育资源,办好家长学校,把学校打造成社区的精神文化高地。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推送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资讯,宣传沂源好家长好榜样,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
1.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持续扩增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落实“镇村一体化+县域统筹”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力争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扩增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定期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和省级一类幼儿园,全县省一类以上幼儿园占比达到60%以上。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准入标准,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以上,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科学的幼小协同合作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推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建设,提升幼儿足球教育水平。深化家园共育,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构建“优质园+”和镇村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以局属优质幼儿园为核心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发展新模式,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打造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努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大对薄弱学校改造、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完善各项支持措施,持续促进乡村教育发展,整体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在农村学校开展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充分重视城乡之间、学区之间和区域内部之间的教学质量均衡发展、同步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段教学质量。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扎实推进各学区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乡镇学校教育质量,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按照“1+X”的集团化办学基本模式,通过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培育形成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推动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五项”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完善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优质轻负高效”发展目标。巩固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全保障成果,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3.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进一步做强普通高中教育,力争形成学校办学更有特色、教育发展水平更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强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普通高中学生培育输送质量、数量实现大幅提升。加强特色高中建设,细化普通高中学校历史、地理学科基地建设内容,争创省市级高中学校学科基地。探索初高中贯通式人才培养新模式,组建“拓展部”和“强基”团队工作室,构建高中三年一贯制的学科特殊禀赋学生精准、精细培养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发展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省级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推动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允许办学特色突出的高中适当上浮。建立高中学校联合办学机制,深化沂源一中与淄博市实验中学、北京十一学校、烟台一中等知名学校合作,力争将沂源一中加入到淄博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优化“3+X”选科指导方案,建立入口、出口相衔接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构建合作下的良性竞争模式,营造高中生互助与竞争的学习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4.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创新中职教育发展模式,完成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任务,创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争创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深化“职普融通”办学模式,建立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联合培养机制,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深化淄博电子工程学校与高职院校“三二连读”和五年制高职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培养质量。全面建成横向职普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相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两体两翼”战略、积极探索乡村办学、合作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推动山东财经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实体化运作和特色发展,创成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沂源经验”“齐鲁标杆”。夯实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深入推进大学城建设,做好大学城规划设计,启动实施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项目、沂源县大型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项目、沂源县社会实践学校项目、沂源县开放大学项目、淄博工程科技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结合县域产业需求,引入高端教育资源,做好大学城商业、住房、教育、交通等设施配套建设,打造集产、学、研、城四位一体融合发展的“大学城”,带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鲁村镇、悦庄镇)
5.推动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将各学段特殊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应进全进”原则,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有序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十五年一贯制办学。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尊重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突出特殊教育办学特色,力求生活适应课程实用高效、艺术特教社团特色鲜明、康复课程体系科学完备。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考核标准和监测督导制度,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得到更为有效、适宜和有质量的教育和服务。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年度补充机制,确保特殊教育教师配足配齐。支持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探索超常学生发现、培养机制,为超常学生培养提供科学指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
6.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注重民办学校特色化课程建设,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全面推广“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稳妥推进“双减”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协同推动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深化办学模式、专业课程体系、服务功能等改革创新,形成学习形式多样、质量要求同等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格局,显著提升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质量。广泛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探索实施订单定向培训。逐步建立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学习社区教育体系,鼓励职业学校、家长学校等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各类文化机构场馆为居民开设终身学习公共课堂,培育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建设居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推进沂源开放大学内涵发展。健全激励考核制度,把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纳入对镇(街道)、社区和社区教育学院的综合评价。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对老年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社区教育机构普遍举办老年教育活动,实现社区教育工作与老年教育工作有机融合。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探索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支持社区教育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委老干部局)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建立师德教育学习、评测机制,提高师德师风教育实效。充分发挥“李振华事迹展馆”师德教育基地、“沂源红”师德宣讲团的作用,强化师德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树师德典型,打造“沂源最美教师”“沂源县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大教师为教不廉、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等师德失范突出问题查办力度,持续营造一严到底、越来越严的氛围,引导广大教师树牢“红线”“底线”意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构建完善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强教师引进培养。改进教师招聘考试内容和办法,落实淄博人才金政50条政策,探索形成具有教育特色的招聘方式,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进一步构建完善研训一体的教师发展模式,深入实施“强师兴源”计划,建立教师全员培训机制,打造“网络+教师培训”大课堂,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建设工程、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工程,构建基础教育人才高地,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实行教研员任期制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教研员素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面推进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构建教师分级聘任与绩效工资分配衔接的教师待遇机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调整机制,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全面清查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使用现象。探索实施中小学校(园)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园)长培养选聘、履职考核、薪酬保障、交流轮岗等制度。推动落实“县管校聘”改革,深化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机制,实行县域内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推动城乡优秀教师均衡配置。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完善课时量、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试行中等职业院校自主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任教师。(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落实班主任津贴,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任务,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中职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推行教师优待政策,鼓励支持实施形式多样的教师关爱工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和教师荣誉制度,完善教师激励措施,加大名优教师表扬力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侵蚀校园现象。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清查教师负担,大幅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关系。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部分课后服务和扩充课后服务师资队伍新模式,鼓励学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源,丰富课后服务课程,加强课后服务师资力量,减轻校内教师过重工作负担。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四)信息化赋能教育创新和优质均衡发展
1.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建设融合教育管理、教学教研等一体化的“智慧教育大脑”。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共建共享工程,深化应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加快推进5G网络、智能全光网、物联网、IPv6升级等融合发展,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力争全县中小学全部完成县级智慧校园创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数据驱动、协同融合、创新应用、价值赋能、安全可信等方面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教育环境智能化,教育资源均衡化,教育过程精准化,教育决策科学化,教育体系生态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大数据中心)
2.推动教学创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变革教育和学习方式,深入研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学生逐步实现“自适应”学习。按照新发展理念,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加强智能助手、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优化传统课堂,打造数据化、浸润式、虚拟化、智能化的“智慧课堂”。运用人工智能在数据挖掘、学习分析、深度学习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人机共教、人机共育探索。探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直播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强化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拓展资源共享、教学支持、学习交互等服务,促进网络环境下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3.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能力。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形成培训引导、师徒带动、自学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引进优质师资培训课程,实施首席教育信息官培养计划,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交流展示、评选活动,推动教师更新观念、提升素养、增强能力,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4.提升创客教育育人水平。大力开展中小学创客教育,逐步形成覆盖全县、特色鲜明的学校创客教育体系;推动跨学科学习在编程、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开展;加大学校创客设施配备,建设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创客实验室,拓展学生创客活动空间并与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相互衔接,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自主创新发展能力。加强创客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创新,对接国家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学生信息素养测评。(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5.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和诊断,促进教育管理、教师教情、学生学情的及时精准反馈,实现对区域综合大数据可视可控可管,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
6.健全网络保障体系。推进“能感知网络安全威胁、自动识别过滤网络不良信息”的新型可信安全设施建设,形成教育系统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水平,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
(五)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1.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发展。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强师战略,聚焦立德树人,聚力质量提升,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以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提高教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实施“培根筑基”工程,开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科研培训课程,实现全县70%以上的一线教师掌握教科研基本流程。实施“抽穗拔节”工程,加强教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实现全县20%以上的一线教师成长为教科研骨干力量。实施“定向培育”工程,加强重点教科研课题、教学成果的培育与提升,定向培育省、市、县级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提升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的获奖数量。拓宽成果推广应用渠道,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形式,宣传成果推广应用典型,推动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以产教融合赋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建设共享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构建“产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打造1—2个市内领先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争创省市级产业学院品牌。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提升产教融合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力争实现与3家县域企业深度合作目标。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实施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创建2个以上市级高水平专业,力争2个中职专业入选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落实中职学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探索推动职业教育与农业技术服务校村融合纵向发展模式,实施新农民成长工作室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快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推动集团化办学纵深发展。出台《关于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探索适合县域办学新模式,以城区优质中小学为核心,构建“1(城区核心校)+X(乡镇分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建立教育集团内部人财物调配机制,有序推进城乡共建型教育集团、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贯通培养型教育集团、职普融通型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形成教育发展新格局。通过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加快构建集团内部课题引领、网络教研、空中课堂、教师交流、特色共享等工作机制,培育形成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打造教育合作交流新格局。鼓励学校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中外交流合作,打造开放办学新格局,支持沂源二中与韩国京畿道广南中学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推进5所学校与香港学校的友好往来,探索建立初等、中等教育不同学段间对口贯通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优秀教师国(境)外培训进修工作机制,拓宽教师专业视野,打造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挖掘并提优研学旅行资源,共同研发精品课程、建设示范性研学基地、打造具有较强吸引力与较高影响力的旅行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局)
(六)健全完善适合的教育评价体系
1.推动科学履行教育职责。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聚焦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遴选培植一批评价改革先行试点学校,打造评价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学校。(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
2.完善学校评价标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完善《沂源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采取过程督导与结果评价、基础性指标与发展性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育人、特色学校品牌建设,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幼小衔接等方面。中小学重点评价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减轻学业负担以及提升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职业学校重点对职教高地建设、贯通融合发展、改善提升基础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价。(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优化教师评价体系。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制定教育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校(园)长业绩评价制度,强化履职考核和民主监督,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干部考核评价,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调配使用干部。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经历。落实“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善学生评价制度。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中职学校实习(实训)考核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5.改革创新用人评价机制。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招聘时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不违规设置性别、民族、地域、教育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消除就业歧视。健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落实考试评价改革制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遏制掐尖行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规范考试管理,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保障平台,完善考试作弊行为监测防控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七)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化教育法治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职能,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完善依法治校评价体系,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司法局)
2.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信息跨平台、多终端同源发布,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网上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中心)
3.持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治学兴校,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力争县域内所有学校实现办学制度现代化。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学校构建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加强学校基层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
4.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沂源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教督委〔2022〕1号),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价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创新实施教育督导评价,引导教育部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开展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并落实督导反馈、报告、整改、复查、约谈、通报、问责等相关制度,狠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落实,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利器”作用。(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5.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事业,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收费动态调整和分类定价、优质优价收费制度。支持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预防和纠错防弊功能。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务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健全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6.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节点+网格”安全管理模式,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制度,推演校园安全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创新安全教育方式,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素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实施校园安防“四个100%”达标行动,持续推动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推进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坚持综合整治,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治理体系。发挥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和防溺水会商机制作用,推动形成部门合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车、食品、饮用水、溺水等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严格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确保师生营养健康。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舆情处理和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
表2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幼儿园建设与 提升工程 |
新建南麻街道高庄社区幼儿园,改扩建沂源县历山幼儿园、悦庄镇消水幼儿园、沂源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悦庄镇龙山幼儿园、沂源县实验幼儿园,提升幼儿园办园条件。县级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 |
2 |
中小学新建、 改扩建工程 |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荆山学校、人民路小学、康源路小学、第三实验小学。 |
3 |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行动(2021—2025) |
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切实扩大城区学位供给,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建设。 |
4 |
特色高中建设行动 |
启动特色高中建设,将沂源一中历史、地理学科建设为学科基地,丰富育人培养模式,加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力度。 |
5 |
五育并举育人品质 提升行动 |
提升德育实效,深化课程改革,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学生审美、人文素养和劳动素养。 |
6 |
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融合发展行动 |
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协调、有序、融合发展,构建“家校社”联合育人格局。 |
7 |
青少年学生法治 教育行动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8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启动实施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项目,引入知名高品质教育资源,围绕名优教干教师梯级培养、提升教干教师综合素质等进行深度合作,培养一批兼具良好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名优教育干部,培养一批在学生学习指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有一定理论素养和能力专长的名优教师,着力提升县域整体教育质量。 |
9 |
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行动 |
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政策,推动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异址新建项目,切实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校企一体化育人改革。 |
10 |
“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 |
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争创省级示范县、省级示范校。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支持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教育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
11 |
社区教育提升行动 |
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到2025年,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县级社区教育机构。鼓励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高水平社区学习共同体。 |
12 |
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行动 |
完善政府各部门协同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机制,探索实施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完善学生评价体系。 |
13 |
教师队伍活力 提升行动 |
深化教研员队伍任期制改革,健全完善名优教师梯级培养机制,实施“强师兴源”计划、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名”工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机制。 |
14 |
教育信息化赋能 增效行动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推动应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常态化应用,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15 |
争创全国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16 |
争创国家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县 |
加快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完善教师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
17 |
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行动 |
全面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扎实落实中小学“双减”措施,推行集团化办学改革,创新“引脑借智”深度合作机制。 |
18 |
师生安全筑基 固本行动 |
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建设,推动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校园安全智能化管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突出抓好欺凌防治和预防溺水等重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和联防联控,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将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内容,深入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深入实施党建规范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
(二)统筹推进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其实施体系,强化教育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协同实施,推动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有机衔接。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科学审慎地修订规划和滚动编制阶段性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健全规划实施督导问责机制,将教育规划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作为评价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
(三)积极营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和支持教育建设。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宣传引导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