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2-26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人社(微信号:yyrsfw)、沂源就业(微信号:quguanchen0003)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鲁山路齐商银行(沂源支行)院内西侧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241046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本机关在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46

传  真:0533-3241046

电子信箱:yyxrs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沂源县人社局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齐商银行(沂源支行)院内西侧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1046

传  真:0533-3241006

电子信箱:yyxrs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齐商银行(沂源支行)院内西侧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1046

传  真:0533-3241006

电子信箱:yyxrs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

                         沂源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  

                     沂源县人社局信息公开流程图

 

 

附件1:沂源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沂源县人社局信息公开流程图.doc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号;邮政编码:256100;电话:0533—3241046;传真:0533—3241046;邮箱:yyx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我局2023年部门决算、2023年行政审批情况,有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补贴等资金使用以及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人员招考、职称评审、资金使用、政策调整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公示公开的信息,全年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78条;“沂源人社”微信公众号4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次,依申请为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要求提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该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对应补贴、基础养老金以及缴费档次与基础养老金的实施时间,为其论文的撰写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定专人负责报送政府信息和工作信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审核的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准确、及时高效,群众满意。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通过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人社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发布途径,利用“沂源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宣传人社政策。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一方面通过沂源县电视台、广播等传统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另一方面安排专门科室及人员定期维护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权威解读业务政策,通过转发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等多个官方微信平台权威信息和工作动态,坚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原则,运用图表、图片、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人社政策解读效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定期检查梳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四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沂源县人社局局共收到相关人大政协提案2件,已按照要求办理答复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全县就业局面,为我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人社力量。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下载。

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号;邮政编码:256100;电话:05333241046;传真:05333241046;邮箱:yyx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500余条,其中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56条,在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00条左右。其中,稳岗就业50条,社会保险20条、养老服务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法规文件4条、人事信息5条、办事指南12条、财政决算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去年增长1件,内容主要涉及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方面,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事项需经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间节点,制定更新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不延误。每月开展一次网站信息发布自查,确保信息发布精准。三是公开时间及时。严格信息公开时间,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完善常规政务信息发布,利用“沂源就业”“沂源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人社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发展,我局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工作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人社信息动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保障、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社局收到政协提案2

3创新实践情况

不断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招聘渠道,打造“乐业沂源”品牌政务公开专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全县就业局面,为我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人社力量擎绘2023乐业沂源新画卷。

4落实上级工作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社局按照《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源政办字〔202220号)相关要求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和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和基金收支情况

 

2023131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统计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号;邮政编码:256100;电话:05333241046;传真:05333241046;邮箱:yyxrs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政策文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2021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编制调整2021年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重点编制完善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可操作性、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人社局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近三年来,县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及时公开人社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公开我县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事业单位招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众知晓度进一步提高。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我局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打造“重点民生领域”“稳岗就业”“社会保险”栏目,按时公开人社领域相关信息,积极打造“沂源人社”“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围绕人社局主责主业,打造人社领域宣传阵地,及时发布就业招聘信息、社保参保信息等各类人社政策,确保做到每周更新一次,提升人社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人社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成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整改。每月定期将人社领域相关政务公开稿件按时发布到“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严格执行《沂源县人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分别于5月、10月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明确科室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政务公开要求,我们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文件解读形式单一,部门办公会议发布有时不太及时。二是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在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下一步,县人社局将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把涉及民生相关所有政策法规解读到位,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大公开力度,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人社领域需要公开的所有事项依法妥善做好政务公开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每月《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向政务公开在行动平台投稿10篇,按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

 2.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未收到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创新举措及相关情况

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民面对面”活动1次。

 

                                              2022117日     

 

沂源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324104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和政务公开涉及领域,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及时公开人社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公开我县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众知晓度进一步提高。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县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创业贷款、新增城镇就业、社保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均建立工作台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政策宣传时效性、广泛性,做到第一时间转发政策文件,采取多种媒体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在县政府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积极参加“行风在线”、“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保险、毕业生就业、档案托管、事业单位招聘、社保卡使用等问题进行及时解读。

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人社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公开性、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县人社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重点公开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机制,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平台建设情况。

1.全面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力促进全县人社系统网络宣传联动,统一部署,精心谋划,精细化推动网络宣传矩阵平台实施。截至目前,积极推广应用“沂源人社”“温暖淄博人社”“沂源就业”等微信公众号,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送政策解读、重要信息发布、热点事件发声、成果展示、人社部门重大政策信息、工作亮点等消息89条。

2.推进人社业务网办深度。我局积极参与智慧人社平台建设,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通电子社保票据,同时公开“一次办好”服务指南,对事项的办理依据、基本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及时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在线申请办理。

(四)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人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主动报送分管负责人签批后,及时上传发布,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局所属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沂源县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以网站为依托,明确规定各科室、单位每月信息公开报送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局属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培训精神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人社服务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2020年度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收到和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方面。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发布较少。

2、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在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要求社保中心每年对全县参保人数、缴费标准、社保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20211 27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33-323367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知情权,我局积极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着重加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对信息公开的目录、组织、流程、审核、方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我局信息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政务公开AB角工作制度,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着重加强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制定我局信访投诉中心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对服务对象公开相关信息,并给予相关指导。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应用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方式,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下属单位设置。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事业编招聘统计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公示公告9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3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依法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方面。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发布较少。

2、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在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要求社保中心每年对全县参保人数、缴费标准、社保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20年1月16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iyuan.zibo.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源县人社局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323367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知情权,我局积极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着重加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对信息公开的目录、组织、流程、审核、方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我局信息化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今年新录用充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着重加强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制定我局信访投诉中心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对服务对象公开相关信息,并给予相关指导。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应用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方式,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为成员的沂源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制度。对公开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表格、统一审核、规范管理。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核公开内容,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由我局信息化办公室及时上网发布。二是对近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以及重点领域公开事项进行了详细分解落实,对涉及我局共37项公共范围和2项重点领取公开事项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和责任单位。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度,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涉及社保补贴审核拨付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5批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在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基层动态、部门会议等方面主动公开了相关信息。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共326条(县政府网站125条、沂源人社106条、沂源医保42条、沂源就业53条),并积极向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和其他新媒体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宣传。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8件,按照信访答复程序给予答复办结8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八、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进行了规范,由发布相关信息的业务主管处室分管业务负责人进行涉密审核,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局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同意,转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综合涉密审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手续,实行处室、局双等级审核,业务、行政双内容审核的涉密审核机制,确保涉密及敏感信息的保护,维护公共信息安全。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开信息的目录。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根据有关申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化运行,方便社会各界的查询。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3

二0一七年,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0一七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通过开会强调、定期通报等方式强化信息公开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源人社发[2016]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程序进行了规范,信息公开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配合上级信息公开检查,积极自查整改。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检查工作,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要求,对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信息进行整合,保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0一七年度针对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查漏补缺,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集中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社会保险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三)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四)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对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0一七年,县人社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屏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资金收支公示等信息84条。

2017年4月申请开通了“沂源人社”微信公众号,介绍人社相关政策,全年发布信息131条;通过“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公共就业网等平台累计发布招聘求职信息270条;通过“沂源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37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0一七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按照《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健康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源人社发[2016]3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的管理工作。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0一七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继续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附件2: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附件2.doc

 

                                                      二0一八年二月八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二0一六年,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0一六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信息管理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对网站信息公开也作了明确规定,对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对信息公开程序进行了规范,信息公开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提高网络信息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二0一六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查漏补缺,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是集中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二是公开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相关信息。

三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四是对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保险资金收支情况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0一六年,县人社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县政府网、县党政信息网、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收支公示等信息198条、累计发布招聘求职信息885人次,向县政府网报送信息34条,向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报送信息22条,向县党政信息网报送信息43条。同时,还通过“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求职信息,通过“沂源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0一六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2015年3月制定下发了《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信息发布,须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人员依据审核表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0一六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是继续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1231日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4-01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见附件)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4-01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