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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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17-501286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社局 |
二0一六年,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0一六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信息管理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对网站信息公开也作了明确规定,对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对信息公开程序进行了规范,信息公开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提高网络信息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二0一六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查漏补缺,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是集中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二是公开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相关信息。
三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四是对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保险资金收支情况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0一六年,县人社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县政府网、县党政信息网、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收支公示等信息198条、累计发布招聘求职信息885人次,向县政府网报送信息34条,向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报送信息22条,向县党政信息网报送信息43条。同时,还通过“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求职信息,通过“沂源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0一六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2015年3月制定下发了《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信息发布,须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人员依据审核表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0一六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是继续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