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18-503555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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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二0一七年,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信息公开常态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0一七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通过开会强调、定期通报等方式强化信息公开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源人社发[2016]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程序进行了规范,信息公开必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配合上级信息公开检查,积极自查整改。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检查工作,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要求,对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信息进行整合,保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0一七年度针对人社领域的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查漏补缺,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集中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社会保险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三)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

(四)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对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二0一七年,县人社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屏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资金收支公示等信息84条。

2017年4月申请开通了“沂源人社”微信公众号,介绍人社相关政策,全年发布信息131条;通过“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公共就业网等平台累计发布招聘求职信息270条;通过“沂源医保”微信公众号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37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0一七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按照《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健康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及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源人社发[2016]3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的管理工作。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0一七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三)继续学习领会《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人社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