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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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4-54308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紧密结合人社领域工作实际,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该部分规范明确,结合我局2023年工作实际介绍了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务信息管理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六方面具体情况。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公开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公开了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本年度办理结果、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等相关数据。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部分主要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
第五部分: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部分介绍了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工作措施。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公开了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创新实践情况、落实上级工作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规定部分。
三、重要举措
(一)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政务公开AB角工作制度,安排2名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把信息审核。按照业务科室报送,办公室完善修改,信息呈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上传更新的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县政府官网和“沂源人社”“沂源就业”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科室: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0533-324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