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水利局

沂源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1月修订)

时间:2025-01-15

《沂源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水利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融媒”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水利局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胜利路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4.沂源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80

传  真:0533-3227023

    邮    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080

传  真:0533-3227023

    邮    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沂源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6-01-28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水利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80;电子邮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源县水利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主要内容包括:在政策法规方面发布公示公告3条,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发布意见征集2条,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发布招投标信息1条,在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方面发布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8条,在污染防治方面发布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12条、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12条、水利信息10条,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发布信息6条,在财政信息方面发布预决算信息4条,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面发布信息1条,在政务公开培训和工作推进方面发布信息4条,在法治建设专栏发布信息3条,在管理和公开服务方面发布行政执法信息14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方面发布信息4条,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动态编制并更新沂源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全面、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加强保密审核,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等管理制度。

4.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沂源县政府网站水利局站点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积极运用“沂源融媒”APP等新媒体平台,主动推送工作动态,提升信息传播效果。  

5.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AB角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存在变动,业务交接和工作连续性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理解把握不够深入,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建立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清单,确保人员变动时工作不断档、标准不降低;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县水利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县水利局本年度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38号、54号、64号人大建议,现已全部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

通过“沂源融媒”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水利工作进展与亮点,拓宽公众获取水利信息的渠道。

(四)工作落实情况

县水利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公开时限与公开标准,确保了年度各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

沂源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7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水利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80;电子邮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努力做好水利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在政策法规方面发布公示公告1条、文稿解读1条,在重大决策欲公开方面发布意见征集2条,在政府会议方面发布会议5条、会议解读2条,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发布招投标信息2条,在重点民生方面发布公开标准2条,在污染防治方面发布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12条、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12条、水利信息15条,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发布信息8条,在财政信息方面发布预决算4条,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方面发布信息1条,在政务公开培训方面发布信息3条,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面发布信息3条,在法治建设专栏发布信息3条,在管理和公开服务方面发布行政执法信息13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方面发布信息7条,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

2.依申请公开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编制沂源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

4.平台建设方面。以沂源县政府网站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为主阵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其他等媒体平台,主动更新工作动态。  

5.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AB角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总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人员不稳定,业务连续性较差,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专兼职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工作经验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形成公开日历,确保相关信息全部公开。要求科室按月报送需公开信息,经过公开审查程序及时对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沂源县水利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县水利局本年度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39号、53号、55号、60号人大建议,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现已全部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通过“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沂源县水利局工作进展信息200条,拓宽群众获取水利信息的渠道。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县水利局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梳理年度重点任务,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序时稳步公开工作信息。

沂源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按照《条例》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水利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80;电子邮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到了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

栏目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建议提案

财政信息

行政执法

重点民生

水质信息

水利信息

法制建设

数量

1条

7条

6条

4条

16条

3条

24条

7条

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最大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核,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和“沂源融媒”app等媒体平台,主动更新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力度。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考核体系。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重数量轻质量。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不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成立信息公开工作专班,设立AB角,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提高各平台依法公开能力。三是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县水利局本年度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25号、35号、55号、65号人大建议,现已全部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将“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升级,发表原创信息37条,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县水利局按照县政府要求,梳理年度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形成工作台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沂源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

沂源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按照《条例》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水利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80;传真:3227023;电子邮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并按照《条例》要求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我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5条,建议提案14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重点民生2条,水利信息7条,法制建设专栏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县水利局有关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和“沂源融媒”app等媒体平台,真正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开内容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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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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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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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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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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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县水利局本年度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号、31号、35号、47号、56号、62号、64号、70号、71号人大建议;承办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号、80号、82号政协提案,现已全部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县水利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丰富内容,规范程序,深化创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沂源融媒”app等公开平台,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使其内容多元化和优质化。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县水利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培训提升;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四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沂源县水利局 

                                                                        2023年1月28日

沂源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沂源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并按照《条例》要求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内容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认真学习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等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政务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整改落实,并通过文字解读等方式对所发布相关信息进行解读。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务会议3条,建议提案13条,部门文件1条,公示公告4条,重大决策公开2条,政策解读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优化营商环境1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主要涉及水利建设领域,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县水利局有关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利用“沂源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增强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局办公室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监测,有关内容必须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出问题。同时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定、评议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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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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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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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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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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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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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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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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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局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一,部分单位还存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

2、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3、在文件解读方面还存在质量不高、形式不丰富的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要求社保中心每年对全县参保人数、缴费标准、社保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县水利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水利局本年度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32号、33号、36号、59号、70号、71号、74号、79号、85号、86号人大建议,已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县水利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政务的内容,规范程序,不断深化创新。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政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政务公开形式上,结合我单位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公开。

5.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4日     

 

沂源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9号,水利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1080;传真:3227023;电子邮箱:yyxsw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本年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沂源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1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机构职能7条,建议提案8条,政策解读5条,其他信息公开11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209

2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涉及面相对狭窄。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相关信息公开领域的专业基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不系统、零散化的问题。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将公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项纳入水利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大“智慧化”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7日

 

 

 

沂源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务会议1条,建议提案4条,部门文件2条,公示公告10条,重大决策公开2条,政策解读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县水利局有关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监测,有关内容必须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出问题。同时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定、评议的重要依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已经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主动进行了公开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方面。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发布较少。

2、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单位在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要求社保中心每年对全县参保人数、缴费标准、社保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沂源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20年1月 17日

 

 

沂源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并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24108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沂源县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按照《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源政办字[2018]130号)的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进展与巨大成绩。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抽调主力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追求规范严谨。为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完善《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沂源县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到我局进行现场查阅。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拓宽渠道,多元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我局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凭借电子政务网站等现代传播载体。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文件、简报、动态信息;及时积极主动的对网上信箱收到的各类有效建议和咨询进行了回复和处理。二是发挥信息公开栏、宣传展板等传统信息传播媒介作用,强化信息公开传播力度。在局办公楼一楼门厅还设立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同时还积极加强与沂源通讯、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务工作的新动态。

(四)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组织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参加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经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素质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信息,我们在政务信息、沂源信息、沂源通讯、沂源电视台等传媒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73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务工作。

1.管理规范。公开了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办事指南。指导公众了解水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

3.工作动态。公开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沂源政务信息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决策、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子栏目。社会各界通过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栏。我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了公开栏,及时、方便地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二)咨询情况。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余人次,接受现场咨询10余次;来访、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3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回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水务信息公开范围。对当前和今后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水务中心工作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务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水务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5.其他形式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条

 

  (一)纸质文件数

条

 

  (二)电子文件数

条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期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份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个

 

(一)县直部门、单位

个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个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次

 

(一)县直部门、单位

次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次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个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沂源县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6

2009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每月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考核公布,并与年终工作考评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沂源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情况。截至目前,在政府信息网上已主动公开信息18条,涉及涉河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内容。

三是通过现场会等其他途径公开信息情况。2009年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信访条例宣传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群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今后我局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沂源县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0

根据《沂源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沂源县水务局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水务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08年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暂

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里的要求,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沂源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34.78%;业务类信息15条,占65.22%。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八类,一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二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三是投资指南、外经贸统计分析;四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五是招商项目、国际经济合作、公平贸易、服务外包;六是对外交往、重要展会;七是外经贸工作动态;八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我局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至今尚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案例。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水利局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