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水利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

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县域内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4.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区县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承担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10.指导全县城市供水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接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15.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

    陈立兵
  • 简介:

    陈立兵,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 职务:

    局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 姓名:

    苏江海
  • 简介:

    苏江海,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 职务:

    局党组成员
  • 分工:

    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移民、公共供水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全面深化改革、水利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工作。 分管县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泰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姓名:

    徐爱国
  • 简介:

    徐爱国,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城乡供水、乡村振兴、工程规划、项目融资、审核投资规模方向、监督稽查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与审计、统计上报、水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 分管城乡供水科、规划建设科、水政与行政许可科。 联系县自来水公司。
  • 姓名:

    周士宏
  • 简介:

    周士宏,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职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旱灾害防御、自然灾害普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中小型水库和塘坝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 姓名:

    朱泉香
  • 简介:

    朱泉香,女,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 职务:

    局党组成员
  • 分工: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政务服务、财务管理、精神文明、信访稳定、市民投诉、老干、群团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
  • 姓名:

    丁秀海
  • 简介:

    丁秀海,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 职务:

    局党组成员
  • 分工:

    负责河道管护、河湖长制推进、河湖岸线划界、防溺水、水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全域旅游、城乡环境大整治、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县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行业监督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 名称:

    办公室(挂人才科牌子)
  • 负责人:

    徐以和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电话:

    0533-3241080
  • 职责: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要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名称:

    计财科
  • 负责人:

    董艳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电话:

    0533-3225293
  • 职责:

    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县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 名称:

    城乡供水科
  • 负责人:

    马有国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电话:

    0533-3225291
  • 职责:

    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 名称:

    水政与行政许可科
  • 负责人:

    孙启华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电话:

    0533-3244804
  • 职责:

    负责组织起草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要行政决策、重要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配合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水事纠纷,参与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名称:

    行业监督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 负责人:

    周立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电话:

    0533-3220182
  • 职责:

    负责监督指导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名称:

    沂源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 负责人:

    李爱学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联系电话:

    0533-3241412
  •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土保持及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纽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工作。 (三)承担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有关政策措施和技术支撑、服务保障。 (四)落实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规划、监测预报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职责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辅助工作。 (五)开展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工作。 (六)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工作要求,承担实施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水旱灾害防御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落实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山洪灾害防治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的培训及演练、县级物资储备、水旱灾害防御自动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 (八)承担水情旱情等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九)承担红旗水库的日常维护和安全防汛,灌区管理与灌溉,渔业生产等。 (十)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沂源县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人:

    公丕喜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联系电话:

    0533-3243386
  •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利移民管理、公共供水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承担水资源的统一规划、配置和全县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县级水资源税水量核定、用水计量、取水许可制度和用水总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参与拟订节约用水政策、规划、标准,承担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的纽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地下水开发利用等全县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辅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中国矿泉水之乡”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承担地下水和地表水水量、水质监测等水资源监测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共供水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水利移民安置接受、评估等工作;纽织工程法人验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及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沂源县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 负责人:

    唐本哲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胜利路9号
  • 联系电话:

    0533-3230967
  • 职责:

    (一)承担沂源县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指导下级河湖长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二)承担河湖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县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技术保障,承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受委托承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履行项目法人相关职责,承担骨干河道重点水利项目的前期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全县河湖信息化重大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