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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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3669/2024-543069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水利局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沂源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编制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系统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7条,建议提案6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6条,重点民生3条,水质信息24条,水利信息7条,法制建设专栏19条等。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次、提起行政诉讼0次。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务公开信息处理费用。年度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25号、35号、55号、65号人大建议,现已全部承办完成,满意率100%。
县水利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丰富内容,规范程序,深化创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沂源融媒”app等公开平台,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使其内容多元化和优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