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1月修订)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在沂源县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地址:沂源县县城瑞阳路19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农机监理、农机维修、农机推广等农机业务工作。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办公会议、重大决策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沂源县农机事业服务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3.本机关在中心政务公开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沂源县县城瑞阳路19号,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筒称《申请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县城瑞阳路1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2209
电子信箱:yyxnjjbgs@zb.shandong.cn(工作日)
传真:3242209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县城瑞阳路1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209
电子信箱:yyxnjjbgs@zb.shandong.cn
传真:324220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沂源县农机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沂源县农机事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