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标题: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索引号: 12370323MB2876620F/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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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实施范围:沂源县全县行政区域范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补贴数量: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属于山东省补贴范围内产品。按照省、市农机局要求,年度内,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年度内超出最高补贴额限额的,农机部门可视情况不再予以受理该购机者补贴申请。

补贴标准:按照省里要求,今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补贴标准参照《2018-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对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视情况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实行定比控制

补贴机型: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即我县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具体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的机具。

补贴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来申请补贴:

1、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我省2018年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带机到户口所在县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我县继续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现场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购机农户本人须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及复印件,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等要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县农机局留存证、票、折复印件,其他留存原件。购机者自主向县农机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农机部门录入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等工作。补贴信息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则生效,有异议经查实后,取消补贴资格,农民朋友可及时确认并向农机部门进行反映监督。

3、县农机局对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行形式核查,组织核验机具。核查无误的,县农机局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县财政局申请资金结算。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您。

农民朋友们,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由于受补贴资金数额及有关条件的限制,目前,尚不是每种农机具都可以享受补贴,也不是每一个农民朋友都可以申请到补贴。对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可直接到农机管理部门询问、反映,也可以拨打咨询监督电话。县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3257319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