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警大队

沂源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沂源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交警大队”(微信号:yiyuanjiaojing)、“沂源交警”(微博:沂源交警)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本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接收渠道:

    (1)书面提交。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各业务科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0007

    传    真:0533-3266035

    电子信箱:jjdd@zb.shandong.cn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淄博市沂源县荆山路133号,沂源交警大队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100。

    (3)网上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5)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交警大队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0007  传   真:0533-3266035

    电子信箱:jjdd@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构名称:沂源县人民政府

    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联系电话:0533-3241418

    行政诉讼机构名称:沂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9号

    联系电话:0533-3242052

 

    附件: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20年1月30日

沂源县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沂源交警大队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沂源交警大队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沂源交警大队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我队专门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大队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大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由办公室一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公开平台信息的统一发布、维护更新。并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大队制定出台了3项制度规范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民警执法办案提供执法指引和基本遵循,进一步提升了大队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及时更新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对如何申请大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如何办理交管和车驾管业务进行了详细告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队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和情况,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

(四)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我队共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5条建议、6件提案答复工作,接到办理任务后,大队高度重视,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凝聚力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重要途径,大队积极采取集中当面答复、现场办理、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好评,满意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93

30513

     619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242

25124

  140366

行政强制

    4578

599

   39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标准还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2021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三)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各类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交管业务,了解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队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21129

 

沂源交警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2019年,沂源交警大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公开促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共公开信息9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1、机关职能: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大队下设办公室、队建办、宣传科、财务科、交管科、法制科、车管所、事故科、安办、指挥中心以及城区一、二中队和南麻、鲁村、悦庄、东里四个乡镇中队。

3、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3号

4、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5、联系方式:0533-2139240

6、负责人姓名:杨旭飞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无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无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通行证》等行政许可事项。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并履行对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职责。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无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无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无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无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无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性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无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无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大队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大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目前,大队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泄密问题。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没有公开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大队未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管理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机制需要完善,财力物力需要配齐配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内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事项,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督导检查。大队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抽查,严格落实责任人职责,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交警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交警大队

2020131

 

 

沂源交警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沂源交警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源交警大队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沂源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公开促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大队专门成立了由杨旭飞大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旭飞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大队在加大服务民生信息公开上狠下功夫,切实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群众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队未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泄密问题。2018年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勤)签订保密责任书,共计签订170余份,并组织全体民警签订了《无违纪目标责任书》56份、组织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签订了《遵纪守法承诺书》200余份;同时,大队督导组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不出纰漏、扎实推进。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3、进一步加强沂源交警信息网站建设,将交警信息网建成集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警民沟通、宣传教育、为民服务的窗口,打造交警服务品牌。

5、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对按照要求应当公开的信息,特别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交警信息网、电台、报纸等各种媒介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19326




沂源交警大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4-11

沂源交警大队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沂源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公开促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大队专门成立了由刘明军大队长任组长,杨旭飞教导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旭飞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大队在加大服务民生信息公开上狠下功夫,切实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群众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队未接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队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泄密问题。2017年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勤)签订保密责任书,共计签订168份。同时,大队督导组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不出纰漏、扎实推进。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3、进一步加强沂源交警信息网站建设,将交警信息网建成集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警民沟通、宣传教育、为民服务的窗口,打造交警服务品牌。

5、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对按照要求应当公开的信息,特别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通过交警信息网、电台、报纸等各种媒介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

2018330


沂源县交警大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沂源交警大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4-13

沂源交警大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4-13

沂源交警大队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4-02

沂源交警大队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6

沂源交警大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