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沂源县财政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1月份修订)

时间:2023-01-27

沂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收支分析。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财政局,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45

传  真:0533-3241445

电子信箱:cz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处理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沂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胜利路1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45

  传 真:0533-3241445

  电子信箱:czjbgs@zb.shandong.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五、政务公开体验区 

沂源县政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设置两处政务公开体验区,欢迎前往体验。 

                             

                             沂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沂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沂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由沂源县财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现向社会公开沂源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45;邮箱: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相关相关工作机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和公开发布程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实现政务公开与法制政府建设的双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沂源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其中月度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0条,其他类型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沂源县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用途为课题研究及论文写作。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结合“三提三争”活动要求,优化信息管理方式,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法定公开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做好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加强系统内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定期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年度考核体系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沂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收到行政复议为0;收到行政诉讼为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有待提高,培训人员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一进一步扩大参训人员范围,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视野,提升整体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三是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按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源县财政局未收到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筑牢政务公开“主阵地”,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二是政务公开程序更加规范化。

(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梳理年度重点任务,明确公开责任,形成工作台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公作。

 

 

 

                                         沂源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

 

沂源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沂源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45;邮箱: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学习《条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沂源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其中月度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8条,其他类型信息1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沂源县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信息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高贵明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做好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加强系统内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的年终考核,对影响机关年终考核的,将严格追究各科室和个人的责任。

2、召开集体工作学习会议,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具体负责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内容和公开注意事项等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各科室间业务交流,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迈上新台阶。2022年沂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在县政府的指导支持帮助下,牢牢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业务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加大文件政策解读力度和完善解读形式。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方面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视野,提升整体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按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源县财政局未收到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深化“沂源财政”政务公开品牌创建,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入职干部职工培训科目,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设备工作条件,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沂源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7

 

 

沂源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沂源县财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45;邮箱: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沂源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其中月度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政府采购实施情况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1条,其他类型信息330条。

     围绕“五公开”,常态化公开部门办公会议,主动公开10次部门办公会议,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全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重点绩效相关信息,定期公开月度财政收支及政府债务信息。不断拓展政策解读形式,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文件,积极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出台了《沂源县财政局主动公开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沂源县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信息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常情永久公开、要情定时公开、急情随时公开。严肃信息审核发布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全局各科室严格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主动提供有关政务信息,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开,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栏目,搭建财政信息公开框架,规范公开事项。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宣传财政政策,传递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干部职工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召开集体工作学习会议,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具体负责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内容和公开注意事项等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各科室间业务交流,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迈上新台阶。2021年沂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部分职能科室对政府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符合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全面的向办公室提供,影响了公开到位。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源政办字〔2021〕21号)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和调整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程序化、规范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夯实基础性公开工作基础,坚持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强化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源县财政局未收到和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沂源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4

 

 

沂源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沂源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单位在网站中公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惠民政策“一本通”系统的实施意见、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送温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办件,并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着重加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对信息公开的目录、组织、流程、审核、方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指定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政务公开AB角工作制度,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提案3个,我局承办的5件都已办理完成,办理结果已在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财政局

                                                             2021126

 

 

沂源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8;行政许可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55;行政事业性收费11;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量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着重加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对信息公开的目录、组织、流程、审核、方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指定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政务公开AB角工作制度,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我局承办的4件都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财政局

               2020年131

 

 

 沂源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2018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健全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了办公室1名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着力抓好公开责任、审批、备案和监督四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是坚持群众导向。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突出做好预决算信息、财政数据、政府采购信息、会计信息的公开,及时更新财政动态等信息。制定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方便群众申请。

    二、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多条,包括2018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中标公告、沂源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2018年预算公开等几个方面。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8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对政府要求的各项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较为满意。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快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今年1月份,2018年政府预算经县人大批准后,于1月29日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关于沂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报表。同时批复了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并于2月9日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5月份,各镇人民政府相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各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附表,并按时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

(二)扎实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我局重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及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先后于4月12日、11月30日两次更新公布了《2018年沂源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18年沂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沂源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于5月28日、11月29日及时转发了《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三)扎实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信息、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四)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并根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领域的特点,将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信息等重点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强化公开实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政府采购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时限要求。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展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强化公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适应信息公开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同时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2019年1月15日

 

 

沂源县财政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8

沂源县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6

2016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源政办发[2011]80号)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多条,包括2016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中标公告、沂源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2016年预算公开等几个方面。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对政府要求的各项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较为满意。

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35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积极研究政策,认真回答群众咨询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

三、2017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落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现发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抓手,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公开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等,确保了及时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认真执行《沂源县财政局工作规则》关于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确定了信息公开内容与属性界定、公开方式与公开程序、监督与保障等有关内容,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是健全工作推进体系。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紧紧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杂志、报纸、电视等媒体,加强信息公开与宣传,注重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涉及社会事业、民生政策落实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三个转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等互联网站公开信息,特别是新预算实施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级已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面达到100%,政府采购预算也一并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当面申请、网络提交、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其他情况

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开展以来,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已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信息公开情况存在财政信息量偏少,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更新有待加强,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方式和途径还不够广泛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按照《条例》、国办发〔201373号文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及相关规定办法的学习,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对重点工作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外,充分利用其他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为社会各界多渠道获取相关财政信息提供便利。三是突出社会需求,扩展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4-03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咨询电话,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财政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及时补充编写了信息公开目录,添加了相关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作用,对财政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要求。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截至目前,县财政局无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县财政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不是很强,信息总体数量还不是很多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7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报告要求逐项检查落实。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和手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确定专人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公开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设立了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统计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00余条。

  三、其他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我们还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2012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源政办发[2011]80号)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多条,包括2012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中标公告、沂源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等几个方面。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对政府要求的各项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较为满意。

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35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积极研究政策,认真回答群众咨询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

三、2013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落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7

2011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源政办发[2011]80号)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多条,包括年度财政预决算、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2011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中标公告、沂源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等几个方面。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对政府要求的各项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201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较为满意。

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30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积极研究政策,认真回答群众咨询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

三、2012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落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31

沂源县财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五类。主要公布了涉及财政工作的政策、国家法规和主要日常业务工作情况。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也没有行政诉讼情况。对政府要求的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30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回答问题。2010年度,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收到行政诉讼情况,群众对财政较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内容,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让信息工作更加透明化,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同时加强学习,进一步熟练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操作。

三、2011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财政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31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五类。主要公布了涉及财政工作的政策、国家法规和主要日常业务工作情况。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也没有行政诉讼情况。对政府要求的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20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回答问题。2009年度,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收到行政诉讼情况,群众对财政较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内容,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让信息工作更加透明化,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同时加强学习,进一步熟练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操作。

三、2010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沂源县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31

按照县政府转发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较好的完成了工作,现将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特色,把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五类。在单位机构职能中,公开了局班子成员情况和局内设科室及相关业务职能;政策法规栏目主要涉及财政工作的政策、国家法规,如《预算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划计划重点公开了《县十一五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局2008年度的工作计划》;业务工作根据每个科室职能的不同分工较细,这些都有相应的公开;统计数据中还公布了《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也没有行政诉讼情况。对政府要求的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是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的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财政信息公开后,工作人员认真答复提出的咨询共200余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等形式,问题集中在各种民生补贴、会计证办理、继续教育、工资发放等方面,相关科室能够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回答问题。2008年度,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收到行政诉讼情况,群众对财政较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更新不够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内容,拓宽信息工作的深度,使各方面的财政信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体现,让信息工作更加透明化,更好地发挥信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生活的作用。同时加强学习,进一步熟练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操作。

三、2009年信息公开主要打算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的民生支出、公益性支出等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平。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附件下载:沂源县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doc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