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5XQ/2016-51048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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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二、总体情况

2015年,沂源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互动联系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11日至1231日,财政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余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很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群众受上网条件限制,无法便利地查询所需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运转协调,高效顺畅的政府经信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的质量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