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1月份修订)

时间:2025-01-29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链接: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5、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历山街道瑞阳路与新城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59971 

电子邮箱:yyxajj@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瑞阳路82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59971 

  电子邮箱:yyxajj@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2、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2025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安排,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梳理并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应急动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事故灾害预警及应对情况等重点信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发布。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制度规范,畅通在线、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受理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流程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按时答复2件、按时答复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工作实效考核内容,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2025年,修订完善了《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对失效、废止信息及时标注或撤除。加强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严防泄密风险和内容错误。推进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提供政策解读服务,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沂源应急e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采用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每周动态、应急科普知识、安全警示案例等内容,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2025年,依托“沂源应急e站”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00余条。有效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重要作用,以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检查。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改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2025年,共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1次,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有待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目录,优化公开流程,确保及时公开;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2025年年沂源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关键环节,逐项对标对表,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按要求公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聚焦“全灾种、大应急”,覆盖工业、农业、社区等重点领域,开展消防、防汛、地震、危化品泄漏、地下矿山透水等专项演练,参与单位80家以上、参演人员达3000余人次。成功承办了2025年山东省森林火灾综合应急演练。开展“五进”活动70余场,覆盖群众10万人次。举办首届全县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300余人现场观赛,7万人次线上观看参与,竞赛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基础法规条文,并融入消防、化工、居民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一线高频场景,形成“以赛促学”良好氛围。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2024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发挥“公开为民”作用,实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推进应急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4年度,修订完善了《沂源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结合应急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发布政务动态、民生实事、宣传文化、服务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17条,政策文件类28个,会议类30个,其他应急管理信息1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比去年减少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审查程序,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公告公示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实效,不断提高应急服务质效。充分利用“沂源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信息和科普信息,转载重大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复群众留言。2024年,依托“沂源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政策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并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不断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高,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大,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参差不齐等。

县应急管理局年内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根据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实际需求,全面加强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开和解读覆盖面,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多形式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共承办政协提案1件,办结件1件。提案内容涉及“加大政策支持,为企业减负,包括环保、安检等,减少检查频率,缓解企业压力,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生产”。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根据各企业自身特点,探索创造出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新理念。通过“矿嫂座谈会”、“安全微家书”、安全演讲比赛、书画展、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确保安全文化宣贯有力、落地生根。应急演练内容丰富“实战化”,精心策划并组织了50余场应急演练活动,覆盖了火灾、防汛、地震、交通运输、化学品泄漏等多种紧急情况。安全宣传“五进”有声有色。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结合“六一”儿童节、端午节等走进幼儿园、社区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走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救援培训,走进机关单位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技能实操教学,提高机关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开展“银龄安居,耆心守护”关注留守老人居家安全行动,在民生综合体老人午饭时间讲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用电用燃气等居家安全知识技能。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2023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3度,修订完善了《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发布政务动态、民生实事、宣传文化、服务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23条,政策文件类32,会议类28个,其他应急管理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洪水灾害应急措施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严格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沂源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信息和科普信息,转载重大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复群众留言。2023年,依托沂源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00余条。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政府开放日活动。依托重要活动、重要节点,加强安全文化建设。20236月是我国第22安全生产月县应急局于616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202312月份的第一周是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县应急局于12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进企业活动沂源县安全生产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汇报。强化培训指导。2023年,我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载体推广不够。比如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不足,以至于阅读学习的受众面有限,进而导致公众对于应急管理系统工作的认知度不强、感知度不高;信息公开形式多以线上为主,更为贴近群众的线下宣传活动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专栏建设,拓宽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在行动”的信息报送。积极探索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在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增加上稿数量。三是组织开展好线下政府开放日活动,做到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改进政策文件解读方式,突出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办结件2件。提案内容涉及加强细小微小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打造有温度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是举办安全文化快闪秀活动。在历山街道美然四季烧烤广场、南麻街道埠下村文化广场开展安全文化快闪秀活动,采用游戏、教育、互动为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将应急、安全文化以短平快的方式融入群众生活,传递安全文化知识。二是重点聚焦网红打卡地开展安全宣传。2023年悦庄镇下龙巷村成为沂源县新的网红打卡地,客流量大也存在安全隐患。我县聘请专家对烧烤场地,沿河路段,桥梁等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人员现场宣传,发放明白纸3000余份,与烧烤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8份,同时用小喇叭循环播放安全知识。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4130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2022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2年度,源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发布政务动态、服务信息、宣传文化、民生实事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行政处罚类信息21条,政策文件类28其他信息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1次,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规范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有序,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二是保障政务公开途径。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及时更新,通过公众号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途径,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是加强公开信息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发布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局干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深化,还不够丰富和多元化,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及主动公开的服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不足,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服务意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增强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网站专栏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精准解读政策文件,突出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办结件1件。提案内容涉及加强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教育。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6月16日,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城振兴路两侧开展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现场设立签名墙,县应急、自然资源、住建、商务、消防、交警、市场监管等70余个单位企业在现场设立“安全知识咨询台”,展出80余块安全展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5000余份。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共同参加本次活动。活动现场,各个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市民进行安全常识,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企业员工安全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等宣传。市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既能学到知识、享受贴心的服务,还能获得更多的方便。

2022年7月29日,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到历山街道城北社区开展了“应急知识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组织居民群众进行应急科普培训学习,以实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通过此次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更好地掌握了急救技能和居家安全知识,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更打通了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筑牢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堤”。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6日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2021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75条,行政处罚类信息54条,政策文件类24个

    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立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积极采用各类解读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1次,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执法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县应急局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制度。根据《条例》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加强审查。定期组织全局干职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县政府网站,同时发挥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利用“应急管理”公众号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少数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科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措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县应急局严格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改进政策文件解读方式,突出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应急局未收到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县应急局开展了以“应急全方位,平安零距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既展示了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成效,也征求到了许多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51条,行政处罚类信息31条,策文件类4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同时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为县政府网站。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县应急局未收到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0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ldquo;三安全一稳定&rdquo;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着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7日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阳光商务中心704应急局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5997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9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29条,行政处罚类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为县政府网站。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并将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县应急局未收到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增12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64

6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四)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加快使用多媒体渠道公开信息。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一是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doc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9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和社会需要,积极建设便民利民的载体和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同时,发挥相关载体作用,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沂源县人民政府网,我们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县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未健全;二是局属各有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县直部门、单位

0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县直部门、单位

0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县应急管理局2018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30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和社会需要,积极建设便民利民的载体和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同时,发挥相关载体作用,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沂源县人民政府网,我们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县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未健全;二是局属各有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沂源县安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 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改进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监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管行政效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安监机构、主要职责;重要活动;安全生产动态;县局文件;县安委会(办公室)文件;党建工作;廉政工作;服务指南;法律法规;系统入口;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局长信箱。县安监局网站关停后,相关内容发布转移到县政府网站。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3条。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机关、法制机关、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

(三)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工作,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二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配合县应急等部门及时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共203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业务工作信息75条,镇、部门文件12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2、沂源通讯

3、沂源县安监局网站(关停前)

4、淄博市安监局网站

5、宣传栏、公开栏、横幅等

6、其他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撰写高水平、高质量、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或者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征集与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广泛向各镇办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业征集安全生产优秀信息、作法、典型等,积极向上级媒体推广报送,扩大我县安全生产影响力。

 

 

 

                       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下载:沂源县安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沂源县安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安监机构、主要职责;重要活动;安全生产动态;县局文件;县安委会(办公室)文件党建工作廉政工作;服务指南;法律法规;系统入口;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及局长信箱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82条。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沂源县安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

(三)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后社会反响的预判工作,密切跟踪公开后的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二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配合县应急等部门及时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51月1日至201512月31日期间共182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业务工作信息44条,镇、部门文件13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2、沂源通讯

3、沂源县安监局网站

4、淄博市安监局网站

5、宣传栏、公开栏、横幅等

6、其他渠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全年无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信息公开被举报、复议和被诉讼的情形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撰写高水平、高质量、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或者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使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沂源县安监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沂源县安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doc

沂源县安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 1月1日起至2014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沂源县安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

(三)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41月1日至201412月31日期间共147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36,镇、部门文件5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2、沂源通讯

3沂源县安监局网站

4、淄博市安监局网站

5、宣传栏、公开栏、横幅等

6、其他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自筹,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撰写高水平、高质量、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或者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使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沂源县安监局              

                                                                         201514  


附件下载:沂源县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沂源县安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 1月1日起至2013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沂源县安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

(三)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31月1日至201312月31日期间共162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37,镇、部门文件4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2、沂源通讯

3沂源县安监局网站

4、淄博市安监局网站

5、宣传栏、公开栏、横幅等

6、其他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自筹,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撰写高水平、高质量、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或者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使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沂源县安监局              

                                                                         201416           


沂源县安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沂源县安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 1月1日起至2012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沂源县安监局按照《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保障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

(三)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和企业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按照要求将20121月1日至201212月31日期间共142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其中,业务工作信息7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

2、《安全生产情况》

3、淄博市安监局网站

4、宣传栏、公开栏、横幅等

3、其他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自筹,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奖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撰写高水平、高质量、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或者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市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使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沂源县安监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42

其中: 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58

       3.业务公开信息

79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 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 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 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

其中: 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于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沂源县安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04-05

沂源县安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31

沂源县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31

沂源县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县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iyuan.gov.cn)上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沂源县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统一部署,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安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并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009年,县安监局严格工作程序,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布,做到了信息及时公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五、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信息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学习,强化措施,提高效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实现沂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