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地震等行政执法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及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驻沂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5.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17.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8.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0.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

    耿旭
  • 简介:

    耿旭,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
  • 分工:

    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 姓名:

    岳伟
  • 简介:

    岳伟,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突发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协助耿旭同志抓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分管科技和信息化科、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救灾救援和物资保障科、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 姓名:

    董正良
  • 简介:

    董正良,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双重预防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安全生产培训,法制建设、违法案件查处、12345等举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规科)工作。
  • 姓名:

    赵庆军
  • 简介:

    赵庆军,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
  • 职务:

    党委委员、四级主任科员
  • 分工:

    负责信访、宣传、综合协调、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省驻沂源“四进”工作组安全生产督导组相关等工作。协助耿旭同志抓好财务、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党建办工作,分管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工作。
  • 名称:

    办公室
  • 负责人:

    李永亮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59971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等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名称: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 负责人:

    高霞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59982
  • 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的统计分析工作。
  • 名称:

    安全生产基础科
  • 负责人:

    杜玉虎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23505
  • 职责: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名称:

    科技和信息化科(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 负责人:

    唐效群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30350
  • 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
  • 名称:

    风险监测和防灾减灾科
  • 负责人:

    孙其贤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59976
  • 职责: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地震灾害预防,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本级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异常调查核实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灾减灾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险坝处置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全县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 名称:

    救灾救援和保障科
  • 负责人:

    孙其贤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电话:

    0533-3259976
  • 职责: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救灾、物资保障的统计分析工作。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名称:

    沂源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翟海啸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联系电话:

    0533-3250717
  • 职责:

    沂源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为县应急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和救援力量协调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收集、调度和各类事故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三)承担全县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建设。承担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承担县级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专家保障服务工作。 (四)承担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工作,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和调运机制。承担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统计普查保障服务工作。 (五)承担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应急指挥、融合通信、监测预警的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速报和震情会商工作。承担地震异常调查核实和震后现场考察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地震监测台站和前兆台站运行维护工作。 (七)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县应急局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室外会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沂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 负责人:

    王振鹏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联系电话:

    0533-3252007
  • 职责:

    第一条 根据县应急局“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省市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沂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为县应急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在县应急局党委的领导下,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和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支持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 (四)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配合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教育、宣传以及应急技能培训工作。 (六)配合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督促、检查、考核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支持保障工作。 (七)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沂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负责人:

    郑方俊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新城路阳光商务中心
  • 联系电话:

    0533-3259981
  • 职责: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