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信访局

沂源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2月修订)

时间:2024-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信访局编制了《沂源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信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信访局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情况;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信访业务工作介绍、流程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部门会议解读;人事任免事项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沂源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沂源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信访(微信号:yiyuanxinfang)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县信访局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241290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沂源县城健康路15沂源县信访局办公室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290

    真:0533-3221291

电子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构为:沂源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290

    真:0533-3221291

电子邮箱:yyxxf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沂源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290电子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沂源县信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政策法规13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2条,财政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1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5条,法制建设专栏1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沂源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对发布信息的格式、排版、文号等进行明确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做好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确定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我单位主责主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真实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通过新媒体全面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加强各科室、中心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工作总结会和业务技能培训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复盘强化工作措施,并针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分阶段对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年度考核成绩,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相对专业和专职的工作人员;二是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规范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沂源县信访局严格按照《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反馈,将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核,不断增强公开主动性、信息规范性,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2024年,沂源县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2024年,沂源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3. 沂源县信访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三项举措,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和政务公开水平。一是打造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推动阵地建设标准化。设置政务信息宣传角、咨询窗口、休息区,配备叫号机、储物柜等设施,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引导,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公开渠道便民化。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接访公告用好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便民信息。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推动宣传形式多样化。将信访宣传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通过《信访工作条例》赶大集的形式,将政策宣讲到基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制作绘声绘色的、贴近群众生活的动漫视频,从群众间的日常小事切入,讲解信访部门的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沂源县信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落实《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让政务公开更有力度;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更新信息内容,让政务公开更有广度;三是聚焦民生领域,精准回应群众诉求,让政务公开更有温度。

5.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290;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沂源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信访工作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信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6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4条,规划计划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4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2条,法制建设专栏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1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县信访局收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任务逐项分析部署,同时聚焦工作重点及回应社会热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纳入“五心五创”活动考核成绩,确保政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前瞻细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3年,县信访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梳理各项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2023年,县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完善政务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 2023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提案1件,该件内容涉及工作秘密,不予公开。

4. 202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县信访局建立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平台,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聚焦群众需求,在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立“网上信访”入口,畅通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更高效、更便捷地反映自身诉求,实现“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吸附了信访矛盾

5. 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底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沂源县信访局根据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290;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信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3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4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4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1条,法制建设专栏1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县信访局收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及时更新调整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承办具体任务,其他科室协助办理的工作层级,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脱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沂源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便民信息、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对2022年度的工作任务逐项分析部署,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考核评价,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当前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比较有限,有待拓展;二是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较少,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乏有经验的专职人员 ,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信访局将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分管领导主抓、局办公室统筹、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县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盯重点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公开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对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文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

3.2022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2022年,县信访局创新开展文件解读工作,对信访工作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丰富的解读。

5.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底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沂源县信访局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290;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信访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22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6条,规划计划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3条,人事信息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6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法制建设专栏2条,政府开放日活动专栏1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县信访局收到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信访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调整,202111月,县信访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进行了调整,制定下发了《关于沂源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更加清晰,明确有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承办具体任务,其他科室协助办理的工作层级,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脱敏协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的要求,配合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目录设置、目录更新、数据录入迁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信访局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根据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落实责任人员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上下级互相监督的保障机制、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核机制,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合理之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度,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按时按质完成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较少,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和主动程度还有所欠缺;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较为传统,未能真正做到与群众畅连无阻;三是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水平、理论水平仍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实际处理具体工作的方式做法还不够创新

下一步,县信访局将继续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做好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县信访局将建立长效学习机制,积极学习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和公开形式,培养一批精通、热爱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建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县信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政策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对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文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解读。四抓好工作落实,县信访局严格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3.2021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2021年,县信访局创新开展文件解读工作,对信访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丰富的解读。

5.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底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县信访局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始,至202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290;邮箱:yyxx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沂源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联络、收集、整理、编写、上传,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领导作用,安排具体科室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了《沂源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源县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沂源县信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会议、重要部署执行等工作中不涉密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因涉密内容不能公开的说明情况,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县信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其中,机构职能13条,政策法规14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5条,规划计划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0条,财政信息6条,应急预案1条,人事信息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19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领导分工及人员调整,20206月,县信访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制定下发了《沂源县信访局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其他科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本科室的政府信息进行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共同构建政务公开工作大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县信访局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的要求,配合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目录设置、目录绑定、栏目映射、数据迁移等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抓好组织保障。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抓好制度保障。制定下发了《沂源县信访局 沂源县信访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县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量和质量较上年度有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县信访局将继续树立政务公开大局意识,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把好信息保密审查关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部门会议1条、公示公告15条、领导分工1条、部门文件1条、机构概况1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度重点信访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公开内容的审核监测,有关内容必须通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不出问题。同时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定、评议的重要依据。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不是很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0

为进一步推进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载体作用,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信访法规、信息,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沂源县信访局保密制度》《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保密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财政部门要求,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2018年公开“2017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和“2018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各1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根据县政府要求,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10条信息;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公开相关法规信息105次,初步统计阅读人数达37万人次;组织2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信访法规赶大集”活动,分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信访局无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访局无行政收费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由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公开内容和解读形势有待进一步丰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信访法规解读水平切实提升信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县直部门、单位

0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县直部门、单位

0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沂源县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信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6

为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载体作用,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信访法规、信息,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沂源县信访局保密制度》《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保密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财政部门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2017年公开“2016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决算”1次,“2017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预算”1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根据县政府要求,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15条信息;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公开相关法规信息12次,初步统计阅读人数达5万人次;组织2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信访法规赶大集”活动,分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信访局无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访局无行政收费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由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访法规解读,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沂源县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沂源县信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载体作用,在沂源通讯、龙之媒、都市传媒等大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信访法规、信息,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保密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财政部门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2016年公开“2015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决算”1次,“2016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预算”1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根据县政府要求,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8条信息;在接访大厅公示信访局公共服务目录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共3件;在沂源通讯、龙之媒、都市传媒等大众媒体公开相关法规信息15次,初步统计阅读人数达7万人次;制作5期打击非访专题片,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密集播出,并安排在各接访场所、看守所及拘留所内滚动播放。并录制30余光盘免费发放到各镇办区,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观看;通过在村居公示栏、镇办宣传栏等窗口张贴法规信息5000余份,发放明白纸20000余份;组织2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信访法规赶大集”活动,分发宣传材料11000余份。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信访局无门户网站,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访局无行政收费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由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信访法规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公开和解读,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表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适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