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信访局
标题: 沂源县信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501N/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信访局

沂源县信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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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载体作用,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信访法规、信息,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修改完善了《沂源县信访局保密制度》《沂源县信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保密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财政部门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2017年公开“2016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决算”1次,“2017年沂源县信访局部门预算”1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根据县政府要求,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15条信息;在沂源通讯等大众媒体公开相关法规信息12次,初步统计阅读人数达5万人次;组织2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信访法规赶大集”活动,分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信访局无门户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访局无行政收费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由分管领导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年无一起泄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访法规解读,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沂源县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