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1月修订)

时间:2025-01-30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址: http://www.yiyuan.gov.cn。

    2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3、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一楼大厅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3242775)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775

 传真:0533-3225398

电子信箱:hb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2775

传  真:0533-3225398

电子信箱:hbjbgs@zb.shandong.cn (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一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视察山东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县生态环境实际,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回应民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信息共计187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5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比去年减少3件,已受理并按时答复。202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编制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前填写《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表》,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

4.平台建设方面

配合省、市、县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做好与省级依申请公开平台的对接工作。坚持把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更新、错别字等内容安全问题。2025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2025年分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培训5次,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度办理

结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 正 当 理 由 大 量 反 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二是有些公开信息行文不符合标准。目前我局已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对政务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借鉴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上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进行公开时严格行文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年度工作情况:按照《2025年沂源县政务公开重点

工作任务》相关要求,做好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行政执法等领域进行信息公开。

3.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未承办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信息公开矩阵。线上层面,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沂源融媒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单位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会议。线下层面,紧扣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环境保护、低碳生活等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贴近群众、走进生活。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6年1月9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8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以完善制度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信息共计162条。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运用“沂源环保”政务微博、“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专题。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2024年,做好对接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去年转结1件,其中,受理4件,按时答复4件,按时答复率100%,收到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202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具体业务信息由相关责任科室编制,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依程序进行审核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平台建设方面

将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全面反映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2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通过“沂源环境”政务微博、“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500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5次业务培训,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与会议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意识和专业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增强风险意识,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度办理

结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 正 当 理 由 大 量 反 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 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政策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节,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政策解读渠道,提高政府信息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4年度,共承办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工作创新情况:采用线下+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在不断完善、更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同时,多渠道发布,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

4.落实年度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5年1月16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1月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 年,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信息共计207条。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运用“沂源环保”政务微博、“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专题。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2023 年,做好对接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受理5件,按时答复5件,按时答复率100%。202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更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谁的业务,谁审核;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的信息,由责任单位、科室负责编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查,报局分管负责人审阅签字,方可对外公开,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

4、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把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全面反映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我局通过“沂源环境”政务微博、“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300余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局干部职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形成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2023年,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 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有些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有些公开信息的行文格式不符合标准;三是部分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目前我局已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争取在更多的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借鉴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进行公开时严格行文规范。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按计划做好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提案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工作创新情况:在不断完善、更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同时,采用线下+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2023年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感,提升公众获得感,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4、落实年度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行政执法、环评审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3年1月11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0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路34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局更新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确保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目录维护、信息分类、信息发布质量、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三) 2022年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2年,我局加大力度,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全年在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政务政府信息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其中行政许可138条,行政处罚35条,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整理,编制目录。按时公开年度绩效任务及完成情况,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年度预、决算信息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2.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2022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数量均为0。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开设“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沂河源头话环保”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一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常态化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 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 正 当 理 由 大 量 反 复 申 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 .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 其 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

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已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争取在更多的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完善相关栏目建设,丰富政务网站内容。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对政务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承办建议提案办理数量为0。

3.工作创新情况:在不断完善、更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同时,采用线下+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2022年6月5日进行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功后,邀请新华社等10余家主流媒体进行“中央媒体进沂源”集中宣传互动,扩大了社会影响。

4.落实年度工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成立领导小组,监督落实实施。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3年1月20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路34号,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3242775;传真:3225398;电子邮箱:h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生态环境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会议、规划计划、公共文化领域社会公益、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管理和服务公开、财政信息、全域旅游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59条,行政处罚类34条,环境质量等其他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申请内容为“获取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均在规定时限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将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务公开事项分解到具体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开设“沂源环保”微信公众号,“沂河源头话环保”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一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平台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办公室。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常态化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业务培训,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化制度化亟待完善,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

结合以上不足,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作风转变、业务流程规范等建设,做实做细信息公开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行政机关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严格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新要求、新任务进行详细梳理,形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到位。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开展了以“共话环境变化战果 共享优质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既展示了全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生态沂源建设成效,也征求到了许多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涉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告知有疑问,请联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联系电话:0533-3242775,地址:沂源县荆山路34号局二楼办公室 )。

一、总体情况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自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开成效和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稳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法规文件、重大决策公开(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根据新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相关信息。

2、积极推进决策权力运行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工作领域信息,对生态环境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事服务指南、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对外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沂源分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具体负责人亲手抓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时更新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全力推进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的发展,对政策信息进行新媒体产品的加工制作和精编,充分利用动态图解,可视化动漫等新媒体产品,提升信息公开的可读性。目前,沂源分局积极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对外发布政务信息500余条,达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积极推进局政府网站上线运行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政务信息,提高生态环境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性。指定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处理程序和报送要求等,压实各级责任。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认真对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年度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接受工作考核,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自觉进行修改。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作为各科室的重要工作在局办公会上进行研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通道,公开局机关各科室查询电话,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意见信箱、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沂源分局无建议提案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因广大群众的参保信息及待遇享受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局限性。二是信息更新工作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三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全面,解读形式单一。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丰富政务网站内容。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对政务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1.1.30

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权力调整与运行、重大事项实施与进展等工作信息公开,圆满地完成了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机构改革新组建后,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把好信息公开文件拟制源头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事项。

(二)健全工作制度。精心制定《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重点公开内容与公开时限,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方式和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服务,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公开主阵地,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完善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着力打造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政务公开载体。常态化做好公开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和信息更新,及时更新政务动态、定期推送科普知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服务范围。截至12月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无

规范性文件

无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26

2018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3条,政务微博公开21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

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县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四是保密审查到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专门邀请机要局保密人员为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培训,定期检查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落实了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管理和防范措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公开的意识上、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公开的时效上以及公开的水平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各项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及时更新政府行政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把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

 

 

 

 


 

 

沂源县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沂源县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17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重点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积极开展政务、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党组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分管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专人、专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阳光下运行。实行阳光行政,办事时限、流程、依据、结果全面公开,强化了对权力运行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铲除了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营造了廉洁、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截止到2017年,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

2、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七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工作动态;七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将环保局公开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在淄博市环保局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环保相关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请况

  2017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每条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安排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的专人负责,保证信息的安全、合法;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对本局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梳理、再论证,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保密和业务培训;(3)多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4)根据业务范围适时扩展公开内容和范围。(5)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沂源县环保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8

沂源县环保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16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重点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积极开展政务、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党组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分管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专人、专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阳光下运行。实行阳光行政,办事时限、流程、依据、结果全面公开,强化了对权力运行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铲除了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营造了廉洁、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截止到2016年,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

2、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七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工作动态;七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将环保局公开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部门动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在淄博市环局局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环保相关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请况

  2016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每条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安排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的专人负责,保证信息的安全、合法;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对本局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梳理、再论证,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保密和业务培训;(3)多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4)根据业务范围适时扩展公开内容和范围。(5)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沂源县环保局

                        2017年3月17日

 

 

 

沂源县环保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1

沂源县环保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15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一、概述

2015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重点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调整,积极开展政务、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党组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分管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专人、专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

2、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七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工作动态;七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每条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安排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的专人负责,保证信息的安全、合法;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对本局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梳理、再论证,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保密和业务培训;(3)多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4)根据业务范围适时扩展公开内容和范围。(5)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沂源县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1

沂源县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14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咨询电话,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及时补充编写了信息公开目录,添加了相关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作用,对我局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每条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并安排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的专人负责,保证信息的安全、合法;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对本局公开的信息进行再梳理、再论证,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出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保密和业务培训;

    (3)多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4)根据业务范围适时扩展公开内容和范围。

    (5)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沂源县环保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1

沂源县环保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保领域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进了工作作风,有效推进了环保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针对2012年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重点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对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合法;分管领导随时督查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2、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七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工作动态;七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信息经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肃、合法性;定期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局领导班子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信息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形式的丰富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1)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的督查调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详实。(3)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外,多通过电视台、沂源通讯、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

 

                                2014年3月

沂源县环保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1

沂源县环保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保领域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准确,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改进了工作作风,有效推进了环保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针对2011年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重点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对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合法;分管领导随时督查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2、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七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工作动态;七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的信息经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肃、合法性;定期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局领导班子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信息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形式的丰富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

(1)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的督查调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2)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详实。(3)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外,多通过电视台、沂源通讯、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

 

                                2013年3月

沂源县环保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2

沂源县环保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商务领域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有效推进了商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概述

201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在公开内容、制度建设、公开形式、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不断完善和创新,切实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靠上抓信息工作,对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合法;分管领导随时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落实情况,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六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把手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经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肃、合法性;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局领导班子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信息工作长效有序运行。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及时、公正、合法、有序的原则,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随时搜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新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务信息、商务平台、沂源通讯等各类媒介,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3)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强对商务领域信息的搜集和挖掘,不断开发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详实、完整、准确。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沂源县环保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1

沂源县环保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通知》的要求,积极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一年来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里的要求,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分管领导安排、落实日常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定期监督、抽查,分管领导日常督促,科室具体落实的多层次、全方位制度建设。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0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六类,一是机构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及时。

2、具体的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真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2)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商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沂源县环保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0

沂源县环保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环保领域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了公正、合法、及时,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有效推进了环保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概述

2009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在公开内容、制度建设、公开形式、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不断完善和创新,切实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靠上抓信息工作,对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合法;分管领导随时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落实情况,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层层抓落实、全方位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六类:一是机构设置、职能;二是政策法规;三是规划计划;四是业务工作;五是统计数据;六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把手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经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肃、合法性;对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局领导班子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信息工作长效有序运行。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及时、公正、合法、有序的原则,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随时搜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新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务信息、环保平台、沂源通讯等各类媒介,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3)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强对环保领域信息的搜集和挖掘,不断开发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详实、完整、准确。

                            

2010年2月20日

沂源县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6

根据《沂源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沂源县环保局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环保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08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里的要求,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沂源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62%;业务类信息5条,占38%。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有八类,一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二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三是投资指南、统计分析;四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五是项目审批;六排污许可;七是行政执法;八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我局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局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尚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具体的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环保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