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1月修订)

时间:2023-02-03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供销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工作;指导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负责供销合作社法规制度的宣传普及和供销合作社标识的推广工作。制订和落实全县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规划,争取有关开拓农村市场和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支持指导全县系统日用品、农产品、重要农资、再生资源等业务开展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电子商务和扶贫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业态创新、品牌建设、技术改造和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对外贸易、农化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指导检查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负责分析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拟定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址:沂源县县城军民路16)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网站上公开形式。

    1.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3.同时在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北三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16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3242134)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16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134

  传    真:0533-3242134

  电子邮箱:yyxgx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16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134

传  真:0533-3242134

电子信箱:yyxgx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1.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2.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淄博市沂源县军民路16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2134;电子邮箱:yyxgx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的坚强领导下,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践行三提三争,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将政务公开日常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县供销社主动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政府会议类26条,建议提案办理类2条,财政信息类4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4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2,政府开放日类2,其他类5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县供销社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较好的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2023年全年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对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责任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新增加了1名负责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业务方面的公开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文件的规范性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沂源县供销社发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及时清理。三是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加强了对公开流程、公开范围、信息脱敏等相关业务的学习。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沂源县供销社结合2023年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了《沂源县供销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协调沂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确保了各类应公开政务信息能够在我县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视频号、美篇等政务媒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余条,方便了群众及时查阅。

5. 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沂源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则,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各科室确定了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对各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进行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每月进行工作会商,确保县供销社政务公开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5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开展政府开放日2次,接待群众120余人,及时解答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创新不足等问题。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做到依法规范公开。二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政务公开形式和平台创新方面及时进行突破,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沂源县供销社未收到人大或政协相关建议提案,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3.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在政务公开制度上进行了改进,根据上级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在各科室、各企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定期会商制度,及时对“应公开尽公开”信息进行交流汇总,做到依法及时公开。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公开形式,出了进行常规的文案公开外,还进行了图文公开和图表公开,对视频公开也进行了尝试。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有了初步创新实践,通过向相关单位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了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下一步将进行实践拓展。

4.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方案》落实情况。

沂源县供销社根据《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沂源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则,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各科室确定了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对各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进行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每月进行工作会商,确保县供销社政务公开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5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开展政府开放日2次,接待群众120余人,及时解答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5.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120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5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源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将政务公开日常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县供销社主动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府会议类79条,建议提案办理类2条,财政信息类5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5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2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政府开放日类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将政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制度,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1班子成员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淄博市供销社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部署,县供销社将供销系统分管领域相关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以方便群众咨询和了解供销业务。三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栏、属企业电子显示屏推送政府工作信息。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与交流,向先进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县供销社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严格规范和强化信息公开时限管理,实现限时内及时公开,认真做到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及时回复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源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县供销社本年度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了《沂源县供销社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协调沂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了各类应公开政务信息能够在我县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公开方式上,主要采取了:一是网上公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县供销社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和市供销社办公室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机关设立了公示栏,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政务公开不及时,没有做到政务公开常态化、及时化二是公开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问题公开少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要求,协调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齐头并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沂源县供销社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制度建设,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把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列入单位集体计划,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加强领导干部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升公开实效。根据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根据供销社自身工作实际,加强了供销合作指导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省市供销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和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信息,进一步加大了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源县供销社未收到人大或政协相关建议、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沂源县供销社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多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并走进社区对供销系统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主动答疑解惑,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推进了供销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5.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110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9

 

2021年,沂源县供销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21)文件要求,坚持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思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沂源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使人民群众对沂源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明显提高,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至。报告电子版刻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于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沂源县军民路16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2134;邮箱:yyxgx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县供销社主动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20条,规划计划类2条,政府会议类26条,精准脱贫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类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6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类1条,政务动态11,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类1条,政府开放日类1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近年来,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突出业务公开,倡导全员参与。按照淄博市供销社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部署,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和合作指导科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同时还对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各负其责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拓宽公开渠道。沂源县供销社积极召开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县供销社还积极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栏、县属企业电子显示屏推送业务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源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县供销社本年度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沂源县供销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协调沂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沂源县供销社不断优化政府网络建设,对网站栏目进行了合理调整,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断探索沂源县供销系统政务新媒体宣传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县社现有信息公开宣传栏目广泛开展政务宣传,确保了各类应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范围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沂源县供销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做到政务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沂源县供销社主动公开目录,采取编审分离发布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不宜公开事项的安全保密。定期梳理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对照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查找不足,确保政务工作及时准确开展。

3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加强县供销社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县供销社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举办沂源县供销社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开展业务培训。沂源县供销社为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要求和县社实际工作需要,共进行政务公开培训专题培训3次,日常政务公开培训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0

0

0

0

0

0

0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沂源县供销社,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总体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临时性集中公开较多公开资料管理存档不够规范。平时公开不够及时,上级要求时进行集中上传没有形成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没能及时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政务公开资料管理规范化仍需加强是无专职信息公开员,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任,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对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还需加强部署  

 (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日常化机制,需要公开的内容要第一时间公开,材料公开后要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询;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要求,协调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齐头并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2021年度,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府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无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3.落实上级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服务农村、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沂源县供销社依靠政务公开平台对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审批,可以公开的实现了平台集中公开,不宜公开的也进行了审核保密管理。二是对公开的板块积极主动维护。6月底前,沂源县供销社对政务公开平台目录和栏目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平时派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沂源县供销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按照县大数据中心相关要求和我县供销系统自身特点积极推动政务主动公开。三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部门会议进行了精准解读。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沂源县供销社主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通过领导解读、部门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对政策性文件、部门会议进行了精准解读。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做好政府会议公众参与工作,沂源县供销合作社扎实开展政民互动活动,本年度共召开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对公众比较关切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五是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沂源县供销社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主抓业务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每月月初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列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抓好任务落实。为了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沂源县供销社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议,通过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不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积极主动的对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落实。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129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始,至202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0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法规类24条,规划计划类4条,政府会议类20条,精准脱贫类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类3条,财政信息类3条,应急预案类1条,公共监管类1条,人事信息类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2条,信息公开指南类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培训类1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3条,信息公开制度类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类1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社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员参与,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导,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各负其责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开展。三是强化培训,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将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传达给各科室工作人员,提高县供销社全体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结合县供销社本年度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确定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监督。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情况、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强化工作考核。定了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将责任细化到科室,切实将考核任务落实到位。

3本单位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为:一是信息更新滞后。各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悉上报信息滞后,办公室很难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信息,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只能在年底集中上传,效率低;二是无专职信息公开员信息公开工作由财务人员兼任,专业水平不够高,上传格式不规范。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129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9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公示公告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供销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公开方式上,主要采取了:一是网上公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县供销社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和市供销社办公室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机关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县供销社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县供销社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县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18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要求,现就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供销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2018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主要是财务预决算信息、项目申报公示、党费收缴公示、行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工作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

在公开方式上,主要采取了:一是网上公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县供销社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和市供销社办公室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机关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县供销社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县供销社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35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要求,现就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供销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2017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是财务预决算信息、项目申报公示、党费收缴公示、上报的先进名单公示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

在公开方式上,主要采取了:一是网上公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县供销社相关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二是及时向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和市供销社办公室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在机关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县供销社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县供销社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2月28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要求,现就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供销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沂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2016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主要是财务预决算信息、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