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公安局

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4月修订)

时间:2024-04-12

沂源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4月修订)

时间:2023-04-12

《沂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等情况。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沂源县公安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及其他单位承担的审查、审批业务。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办公会议、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沂源县公安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沂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地址:沂源县鲁山路 86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户籍服务区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公安”(微信号:yiyuanpolice)“沂源公安”(微博账号:沂源公安)“沂源公安”(抖音账号:Yiyuangongan110)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地址:沂源县鲁山路 86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户籍服务区,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139611)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5.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a_n_1605850028.9258/?year=2024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 86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户籍服务区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9611 

电子信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

办公地址:沂源县鲁山路 86 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户籍服务区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9611 

电子信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真:0533-3241418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

 

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填   部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

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沂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沂源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编制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县城振兴路89号;邮编:256100;电话:3261345;邮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适应新时代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府部门文件1条,政策解读3条,政府会议类4条,重点民生类2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类19条,“双随机、一公开”类2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政务公开培训类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制建设类2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4312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896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2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抓好日常运行,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明确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7其中邮件形式2件,网上受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工室具体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网络新媒体,增强政务公开“引力”。今年,沂源县公安局抖音官方号共发布作品231条,其中短视频《民警偶遇推车大爷,坡长情更长》该短视频在“淄博警方”抖音账号首发后浏览量达379.3万,点赞12.7万人次,评论2.1万人次,并入选山东公安2023年“凡警微光”时刻,被多家媒体刊发宣传;《大白天“挖墙脚”你俩都被拍下来了》该视频在淄博警方快手平台发布后,单平台点击量达到1172.8万人次,点赞量55.1万人次,评论3599人次,收到网友粉丝一致好评,有较好的社会震慑作用,充分宣传了公安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打造平安环境的工作成果。

沂源县公安局在“沂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加挂“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集中公开治安、户政、出入境等群众日常所需的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端口,方便群众网上办理及查看办事指南。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局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协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制定《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出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6

行政强制

38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26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县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性依旧不高,政策解读缺乏实质性内容,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024年,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平台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二是正确适用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三是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收到政协提案2件,均已答复,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沂源公安通过建立警企服务工作群来打造“指尖警务室”新名片,与企业互通共享信息,打造警企宣传和防范阵地。针对群众关心较多的户政问题,通过运用短视频、公众号、直播间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载体,积极发出沂源公安户政声音,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始,至2023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2024年1月5日

沂源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沂源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县城振兴路89号;邮编:256100;电话:3261345;邮箱:yyxgaj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规范、透明、廉洁、公开、高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会议类9条,重点民生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10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类3条,管理和服务类10条,“双随机、一公开”类22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2条,培训类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法制建设类2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8254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078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3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到目前为止,2022年度县公安局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在今后工作中将及时提供优质便利的信息服务,及时办理群众申请的公开事项,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专门专人维护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最新动态;二是认真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机构设置及办事指南;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健全沂源县公安局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信息发布渠道,微信、微博、抖音关注人数共计22.6W。其中短视频《八旬老人徒步十里山路,给派出所民警送苹果》先后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国报道、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淄博电视台、闪电新闻、齐鲁网、大众网等多家中央、省级媒体报道,被中国新闻网、中国警察网、山东公安等多个微博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账号转发推荐。全网阅读量超过1.2亿次,点赞1360万+,抖音热榜实时浏览量超6000万+,微博话题浏览量超5000万+。广大网友纷纷为沂源公安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点赞。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各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后提供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经再次审查后无异议后予以公开。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

完善内、外网的维护。县公安局先后在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及派出所等单位配备政务外网电脑设备及网络连接设备,使各单位充分借助政府网站进行数据查询报送,极大地惠民利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59

行政强制

27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机制尚需健全完善。一是围绕贯彻新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 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落实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方式单一。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

针对这些问题,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集中梳理备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的运行维护,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根据立、改、费情况动态调整。二是依托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三是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活动与群众多交流,做好在政府信箱和政府网站的答复工作。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利用新媒体网络,建立指尖警务室·宣传轻骑兵,通过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征集素材,宣传法律法规,了解公安工作具体内容,通过图文解读,让群众看到政策落实。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20231月18

沂源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本报告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以规范、透明、廉洁、公开、高效为目标,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类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政府会议类17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9条,建议提案类4条,财政信息3条,管理和服务类2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10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4条,培训类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2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公开目录类3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4140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910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244条。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建设重点领域栏目,加强安保及建设落实情况公开,积极采用图文解读等形式进行相关政策的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县局2021年共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853件,满意率90.98%,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3件。其中邮件形式2件,网上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纳入日常考核内容,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针对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凡不涉及国际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国家社会安全的均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健全沂源县公安局政务微信、微博、抖音等信息发布渠道,微信、微博、抖音关注人数共计21.2W。其中“山东民警拿煎饼卷大葱给男子充饥”网络平台上发布后,只用一天时间就火遍全网,荣登微博热搜第7名、淄博同城热搜第1名,同时还登上了抖音同城热搜榜第四名! 微博平台30多家媒体公众号争相报道。中国警察网 、中国网直播 、央视财经、中视观察、澎湃新闻、新浪新闻、搜狐网、闪电新闻、新浪山东、山东卫视、北京视频、北京青年报 、网观天下、山东教育电视台、新浪看点、山东商报、大众日报、环球网、闪电新闻、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平台等100多家媒体争相报道。

()监督保障情况

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设在指挥中心,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计划要求检查修改政府工作信息和监督各相关科室上传信息。落实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骨干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年内,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有效的提升了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6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9

行政强制

158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26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2022年县公安局将按照《条例》和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基层所队室中心负责人和广大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和督查考核,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四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每月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编制上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内,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收到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件,其中县政协委员提案2件,县人大会议委员提案2件。

沂源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公安局党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公开程序及保障措施。明确由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专门人员对全局各单位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的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向社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有效地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拓宽载体,及时更新。县公安局依托互联网沂源县政府网站、沂源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动对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2020年,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信息等110条;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关注人数共计83123人,累计微博发布信息2956条、微信发布信息560条、抖音发布信息151条,及时回复网友的咨询和疑问,发布政策解读4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年内,根据县政府大数据中心安排,统一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公安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是认真梳理,全面公开。县公安局在对所有信息内容进行梳理、保密审查后,对过去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继续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工作,便于公众申请。2020年,县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件,均按照要求及时答复。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财政管理,只要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根据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

(四)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提升满意率。2020年度,县公安局共收到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年内,县局在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专项工作评议中荣获第一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22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8

增5

1615

行政强制

12

0

5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650.95万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不够全面、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牢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特别是因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等。

2021年,县公安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成新信息公开网站信息迁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集中梳理备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的运行维护,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7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13,对外公开总数量3;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8044;行政事业性收费3065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4,采购总金额2642.92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还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等内容,专门组织对各部门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我局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处罚规定等政府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专门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为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保密审查方面,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各部门初审、信息员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审、分管局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本年度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失密现象。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3条,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3

1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5

本年增1789

80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154

本年减349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642.9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安机关大量的政府信息都是涉密的,保密审查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因为涉密文件较多,存在信息的局限性,部分群众想获取的信息无法得到,造成群众不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行政许可科,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还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等内容,专门组织对各部门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县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专门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为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保密审查方面,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各部门初审、信息员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审、分管局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本年度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失密现象。

  (三)丰富载体,积极履责。县局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处罚规定等政府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本局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主动公开信息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280条,政务 微博公开  296条,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1、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接受群众当面咨询申请0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0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0次。

2、通过电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共接群众电话咨询0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0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0次,其他申请0次。

3、网上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未有群众在互联网咨询申请政府信息,未有群众通过网上投诉。

4、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无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的情况。

5、审批审核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审批《特种行业许可证》1434件,办理普通护照3425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2233人次、往来台湾通行证263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签注308人次,无一投诉。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因涉及案件办理规定、保密规定等原因,遇申请没有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1、共受理出国(境)证件申请5921人次,总共收费762800元。

2、共办理临时身份证件2086个,总共收费20860元。

3、共受理、补办身份证件26112个,总共收费615600元。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群众举报咨询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群众举报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公安机关大量的政府信息都是涉密的,保密审查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因为涉密文件较多,存在信息的局限性,部分群众想获取的信息无法得到,造成群众不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沂源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6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9

沂源县公安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沂源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源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沂源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沂源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沂源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沂源民生警务平台将全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从事该项工作警力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沂源民生警务平台、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0

沂源县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沂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2189930,地址:沂源县振兴路89号)。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年初,县局就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还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等内容,专门组织对各部门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上半年,我局在人员少,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相关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各类信息的加载工作。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县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专门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为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保密审查方面,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各部门初审、信息员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审、分管局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本年度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失密现象。

(三)丰富载体,积极履责。县局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处罚规定等政府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本局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6条,其他信息2条),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1、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接受群众当面咨询申请5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2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3次。

2、通过电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共接群众电话咨询26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10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11次,其他申请5次。

3、网上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未有群众在互联网咨询申请政府信息,未有群众通过网上投诉。

4、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无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的情况。

5、审批审核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审批《特种行业许可证》2件,办理普通护照 2867 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 1278 人次、往来台湾通行证 256 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签注 279 人次,无一投诉。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因涉及案件办理规定、保密规定等原因,遇申请没有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1、共受理出国(境)证件申请 4680 人次,总共收费794070元。

2、共办理临时身份证件5320个,总共收费53200元。

3、共受理、补办身份证件43913个,总共收费966540元。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群众举报咨询情况

本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群众举报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公安机关大量的政府信息都是涉密的,保密审查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因为涉密文件较多,存在信息的局限性,部分群众想获取的信息无法得到,造成群众不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沂源县公安局

                             2017120


附件:附件下载:2016年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4-01

沂源县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举报和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沂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2189930,地址:沂源县振兴路89号)。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年初,县局就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还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等内容,专门组织对各部门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下半年,我局在人员少,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相关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各类信息的加载工作。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县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局专门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为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保密审查方面,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各部门初审、信息员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审、分管局领导最后把关等多道审核程序,本年度县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失密现象。

  (三)丰富载体,积极履责。县局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处罚规定等政府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形式: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2015年本局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9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6条,统计数据1条,其他信息3条),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1、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接受群众当面咨询申请4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3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1次。

2、通过电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共接群众电话咨询28次,其中案件、事故电话咨询12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咨询12次,其他申请4次。

3、网上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截至目前,未有群众在互联网咨询申请政府信息,未有群众通过网上投诉。

4、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无通过传真、信函申请政府信息的情况。

5、审批审核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审批《特种行业许可证》3件,办理普通护照2514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979人次、往来台湾通行证233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签注516人次,无一投诉。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因涉及案件办理规定、保密规定等原因,遇申请没有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1、共受理出国(境)证件申请5242人次,总共收费822990元。

2、共办理临时身份证件3097个,总共收费30970元。

3、共受理、补办身份证件26192个,总共收费667520元。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群众举报咨询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群众举报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公安机关大量的政府信息都是涉密的,保密审查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因为涉密文件较多,存在信息的局限性,部分群众想获取的信息无法得到,造成群众不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沂源县公安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附件下载:2015年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改后.doc

沂源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9

沂源县公安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沂源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沂源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入以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解读《条例》和《通知》,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组建了专业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2014年,沂源县公安局先后对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政府相关要求,2014年,沂源县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沂源县公安局依照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做好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同时,对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沂源县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予以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度,沂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4年度,沂源县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因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沂源县公安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沂源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4年,沂源县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增配。

(二)改进措施。今后,沂源县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沂源县公安局

                         2015129

沂源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9

沂源县公安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中的服务作用。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沂源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源县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对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沂源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网站沂源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沂源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沂源民生警务平台将全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出入境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从事该项工作警力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沂源民生警务平台、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0

沂源县公安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沂源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在线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源县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对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沂源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在线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业务科室、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沂源县公安局网上公安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沂源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三三十

 

沂源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7

沂源县公安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沂源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㈡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在线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源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对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沂源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㈡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沂源县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在线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台、官方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沂源县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将全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沂源县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5

沂源县公安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细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㈡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㈡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沂源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5

沂源县公安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沂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规范摆放《指南》、《目录》,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沂源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8

沂源县公安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沂源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沂源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2008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机构和机制、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机制。一是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公开目录、指南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三是制定了《沂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一是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载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处罚规定等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要求等进行专门的培训。二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实现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网上在线受理。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对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群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沂源县公安局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二)公开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在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设立公共查阅点公开。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各大电视、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当面申请2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其它方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9件;不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总量不是很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二)改进情况。今后,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四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沂源县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