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管办发〔2022〕13号
索引号
11370323MB2857606T/2022-5250759
成文日期
2022-06-15
发文日期
2022-06-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
源政管办发〔202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沂源县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如上级部门出台相关统一标准,本指导标准将作适当调整。
沂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沂源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
2.沂源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1
沂源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2
沂源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场所功能建设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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