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23-533208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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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鲁山路8号,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335;传真:0533-3226739;电子邮箱:yyxwhc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文旅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文化旅游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文化和旅游系统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会议、规划计划、公共文化领域社会公益、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管理和服务公开、财政信息、全域旅游等。截止2022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党组统一领导,局属各单位、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按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确定的应公开事项,督促责任科室提供有关信息,按时公开政府信息条目及时更新最新动态。健全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信息发布渠道。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对日常的工作信息,特别是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督促各科室按时报送,经过审核后及时公开。对不及时提供信息的,由分管领导予以谈话,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局属单位、科室考核事项,明确责任和要求,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整体公开内容更新较为缓慢,信息公开的效率仍需提高;二是部分局属单位、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结合以上不足,县文化和旅游局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工作动态,总结归纳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8件,办复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不断完善、更新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同时,采用线下+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在图书馆一楼阅览室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查询机,使群众在畅享便捷文化服务的同时,实现一站式政务服务查询;充分利用沂源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沂源文旅抖音号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我县A级景区信息、文化场馆预约渠道、公益性培训信息、文化活动、服务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