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月修订)

时间:2024-01-29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按照战略规划和5个专项方案,统筹推进五个振兴,谋划实施规划引领、示范区连片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三产融合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倍增”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培育、村党组织和带头人“双过硬”、乡村人才支撑等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加力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果业振兴计划。印发《沂源县果业振兴实施意见》(源办发〔2020〕8号),重点实施农民组织方式转型、老果园改造提升、现代果园发展、现代果业技术支撑、果品产业链赋能、品牌与市场建设“六大工程”。全域发展水肥一体化。印发《关于全域发展水肥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源政办发〔2020〕12号),连片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员变动事项;本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2073

传  真:0533-3242073

  电子信箱:yyxnyjbgs@zb.shandong.com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242073

传  真:0533-3242073

  电子信箱:yyxnyjbgs@zb.shandong.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现将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一是我局结合人事调整和部门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细化,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总结。

推动基础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在沂源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类27条政府会议类19条建议提案类22条“双随机、一公开”类15条管理和服务类15条乡村振兴50条其他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其中,2021年5条,2022年1条,2023年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确保及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开展政务公开总结部署工作会议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对照考核细则逐项梳理、查缺补漏,重点围绕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咨询留言解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主动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及时整改存在问题。2023年共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通过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满意度评价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是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农业农村局将在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部门信息质量,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二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办理,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公开责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大政府网站维护,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1件,均已答复完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政府网站信息栏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更新维护,各中心、科室及时提供信息内容,配合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政府网站布的各类信息由局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发布,对发布信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严谨无误。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7050800;传真:3242073;电子邮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共计149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9条。

 围绕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加强会议公开力度,常态化公开农业农村局会议,主动公开专题会议3次,部门会议2次,会议解读2次。组织中心及各科室主动公开美丽乡村、脱贫攻坚、涉农补贴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请公开沂源县的现有的家庭农产名录”,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时认真回复。与2021年相比减了4件,均为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更加清晰,明确有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承办具体任务,其他科室协助办理的工作层级,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脱敏,协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定不移抓严抓细抓实,强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定期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根据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落实责任人员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上下级互相监督的保障机制、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核机制,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合理之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县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按时按质完成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较少,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和主动程度还有所欠缺;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较为传统,未能真正做到与群众畅连无阻;三是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水平、理论水平仍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实际处理具体工作的方式做法还不够创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农业农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做好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长效学习机制,积极学习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和公开形式,培养一批精通、热爱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建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按照《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4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解读方式。对文件多元化宣传,要求发文科室强化互动,指导通过图文宣传、解读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7050800;传真:3242073;电子邮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互动联系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共计21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1条。

 

    围绕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加强会议公开力度,常态化公开农业农村局会议,主动公开专题会议1次,部门会议1次,会议解读1次。2021年积极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7次;组织中心及各科室主动公开美丽乡村、脱贫攻坚、涉农补贴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内容涉及“2021年沂源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沂源县农村空心化状况、乡村治理状况、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现状以及目前沂源县乡村治理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境”“帮忙填写‘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县镇访谈问卷”等农业农村领域各方面内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时认真回复。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5件,均为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并适时对小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7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三是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源县人民政府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源政办字〔2021〕21号)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1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印发《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7050800;传真:3242073;电子邮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互动联系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11日至1231日,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65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并适时对小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并将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三是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7050800;传真:3242073;电子邮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互动联系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73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收到19份相关建议提案,并按照要求完成办理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7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县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和社会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县农业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县农业局主动公开共89条信息,其中,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9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县农业局公开信息都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保障的有关要求,及时上传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县农业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县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和不漏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未健全;二是局属各有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息及工作动态报送规定》、《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二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8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县直部门、单位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县直部门、单位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县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农业局紧紧围绕落县委、县政府“一个总目标、三个着力点”总体要求,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农业信心中心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同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处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为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该保密的信息严格保密,我单位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机制。确定了基本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先由经办人自查是否符合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再由保密员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3、加强监督检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专人受理,对举报的事情认真受理;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社会各个层面反映过来的意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督促检查。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方面,20172月17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8月23日公布了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条,通过沂源县农业信息网发布信息7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无泄密现象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局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窗口,做到及时更新,尤其是要及时公开有关农民最关心的惠农便民政策,以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

二是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查阅点接待人数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县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农业局紧紧围绕落县委、县政府“一个总目标、三个着力点”总体要求,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农业信心中心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同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处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为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该保密的信息严格保密,我单位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机制。确定了基本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先由经办人自查是否符合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再由保密员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3、加强监督检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专人受理,对举报的事情认真受理;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社会各个层面反映过来的意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督促检查。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方面,20162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8月公布了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条,通过沂源县农业信息网发布信息5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1条。做到应公开的尽量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无泄密现象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局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窗口,做到及时更新,尤其是要及时公开有关农民最关心的惠农便民政策,以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

二是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农业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6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