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1-512590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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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总体情况

     2020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详细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互动联系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11日至1231日,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65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并适时对小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并将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办理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4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三是信息发布不均衡,部分栏目发布信息较多,部门文件及办公会议等其他栏目发布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要求,每月要求各中心、科室积极供稿,把信息宣传当做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信息的分类发布,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报送机制,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