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11月修订)

时间:2023-11-20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下设办公室(挂人才科牌子)、运行监测协调科、技术改造科、企业管理科(挂信访科牌子)、两化融合科、化工产业管理科。

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新材料、新医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策划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5.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6.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8.研究提出全县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10.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12.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14.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健康路15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53

传  真:0533-3241453

电子信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健康路15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53

传  真:0533-3241453

电子信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53;电子邮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县工信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领导小组结构,进一步梳理完善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了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查、全面审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强化信息公开窗口的有效引导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知情权。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切实提升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及时做好重要文件解读和公开。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发展规划、经济数据等重要信息主动公开我局资金信息、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及其他工业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县工信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59条,其中文件解读类1条、建议提案类5条,其他相关信息53,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共处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数量与去年持平。依法依规对申请人进行了正式答复,回复率100%。2024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2024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重点对信息更新和发布质量等方面加强检查,全年共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滞后。部分重要政府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可能导致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误导公众。

2.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缺乏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使得公众难以理解政策内容。解读形式不丰富可能降低公众对政策的关注度和理解度。

3.公开内容不全面。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存在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的情况。公开信息深度不足,可能只是表面信息,对于公众真正关心的深层次问题、详细数据或背景资料等并未公开。

4.公开方式有限。虽然规定了多种公开方式,但我单位仅采用了少数几种方式公开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可能限制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二)整改措施

1.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对负责信息更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采用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使公众更容易理解政策内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了解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3.完善公开内容体系。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加强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做好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对全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每月报送政务公开稿件2篇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中,2024年共成功发布稿件8篇。

4.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赢得群众满意率,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健康路15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53邮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县工信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50条,其中文件解读3条、建议提案类3条,其他相关信息44条。二是严格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做好各类公开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图文信息10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对政府信息各级栏目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在信息公开内容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信息内容,并对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进行了同步更新,确保联系方式准确。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信息得到普遍公开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1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对申请人进行了正式答复,答复内容依规公开,2023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工信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规范保密审批程序。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责任人,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网站信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3年底,在县政府的要求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1000余人,自9月份公众号建立以来,全年发布宣传推介信息 2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 2023 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办公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其他科室是文件提供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工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如下问题: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文件解读流于形式,解读形式单一,宣传范围不够广泛。二是公开信息不全面,基层政务公开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基层政务公开实际公开的内容大都是一般性消息,比如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部门动态等真正涉及企业真正利益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是政民互动不畅通。目前,基层政务公开更多采用的是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平台,政务新媒体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信息公开成效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文字解读时着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提高文字解读质量。同时增加解读趣味性,多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二是加强与各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增加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对全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3年,在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中,每月报送政务公开稿件2篇,成功发布稿件9篇。

4.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对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业发展等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30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本部门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阳光商务中心三楼;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53;邮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11日至1231日,县工信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0条,其中法规文件类3条、建议提案类2条,其他相关信息35条。

 

 

 

1、做好常规类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2022年,根据工信局的职能和定位,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对局领导变更、分工及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企业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

 2、做好工信行政职能信息公开。县工信局在2022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年内分管领导组织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各科室按照会议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企业对于工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分别开展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对于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涉及社会、群众重大利益,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涉民生类、重大利益类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证明目录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做到文件与解读相互链接,群众可以自由切换。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立足工信局职责分工,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过程进行公开,2022年,县工信每季度将承接县政府工作报告中重要部署执行的相关工作,对相应执行情况及推进措施进行公开,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对出台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和措施进行公开,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工信力量。

4、做好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完善,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确保责任到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和培训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1,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申请内容涉及相关企业内容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室主动抓,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2年底,在县政府的要求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其他科室是文件提供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大数据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县工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真正涉及企业真正利益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政务公开的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只能“挤”时间开展工作,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为此,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增加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6件,公开2件。我局对政协委员提案,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2年,在“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中,每月报送政务公开稿件2篇,共报送16篇。

4.落实上级要点情况

对于上级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和《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内容,认真加强落实。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综合本部门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开展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67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县工信局在2021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年内分管领导组织两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各科室按照会议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涉及社会、企业、群众重大利益,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2021年11日至1231日,县工信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法规文件类3条、建议提案类2条,其他相关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主要涉及我局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技术创新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领导信息、履职依据、机构职能等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增强群众对县工信局工作的了解,切实为群众及企业谋福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工信局办公室承担县工信局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定期指导培训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漏点与不足,做到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够重视;二是政务公开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了公开到位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四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够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将其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丰富解读形式,保证解读方式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公开惠企政策、深化企业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打造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阳光工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提案4件,公开2件。

4.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2021年,在“政务公开在行动”专栏中,每月报送政务公开稿件2篇,共报送24篇,其中,市级采用稿件20篇。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26日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本部门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工信局联系(地址:沂源县阳光商务中心三楼;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453;邮箱:yyxjxjbgs3241453@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工信局主动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其中机构职能8条,规划计划类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会议公开类20条,法规文件类10条、建议提案类8条,财政信息类3条,政策解读类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相关信息129条。

1、做好常规类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后工信局的职能和定位,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对局领导分工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

 2、做好工信行政特有职能信息公开。县工信局在机构改革后,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证明事项等涉及社会、群众重大利益,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涉民生类、重大利益类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证明目录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做到文件与解读相互链接,群众可以自由切换。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立足工信局职责分工,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过程进行公开,2020年,县工信局承接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执行部分工作,对相应执行情况及推进措施进行公开,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对县局出台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和措施进行公开,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4、做好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完善,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换,确保责任到位,工作有人干。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会议和培训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报,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等形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便于监督。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对政协委员提案,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并将提案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牵头科室主动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县工信局承担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具体工作任务,制定了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单位、公开时限等,将责任细化到人,切实将考核任务落实到位。本单位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们对接到的建议提案办理进行办理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信局在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与业务工作相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科室和人员存在应付、被动的情况。

为此,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与各科室处所、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项作为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个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工作整体部署和谋划,将其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聚焦主题主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在企业服务的质量上寻求突破。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本着早储备、早调研、早谋划的服务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项需要公开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

2、办公地址:历山路1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533--3242053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无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无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无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无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无财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无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无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无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扶贫工作,调研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就业;组织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切实了解贫困生活现状,帮助他们解决项目、医疗等方面困难。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无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无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开展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无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及时将办理结果报送代管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项需要公开的信息。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内容不丰富。下一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丰富的按要求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沂源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18年度沂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单位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围绕市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1.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18年,我局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组长,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加强网上公开开通了《掌上沂源》中小企业服务板块,及时上传最新企业政策及企业服务工作动态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相关信息。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三是积极组织集中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