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规划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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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16-127552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4-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规划局 |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县规划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规划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咨询,搭建起了宣传规划政策、公示规划审批、接受群众监督的良好平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工作,并结合规划划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内容,对局机关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相关信息、政策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要求解读政策的情况,没有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会,也没有应约在线访谈和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规划审批事项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公开,共公开规划审批事项18条、“三公经费”2条,全面清理了2005年以前未移交档案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整顿了涉及规划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报县编制部门审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条(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和减免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落实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逐级进行了审查审核,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安全。
十、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缺乏连续性等等。下一步,我局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和局网站上及时、准确的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二是逐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的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沂源县规划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