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1〕8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34656
成文日期
2021-03-18
发文日期
2021-03-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县的新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主讲人原则上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者讲课。培训对象可扩大到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组织实施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具体承办,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会前学法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专题学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县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要提前确定好授课人员、学习内容,准备学法材料,确保学习效果,具体学习时间由县政府办公室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学法活动学习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自觉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高度重视本单位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二)精心组织,推动学法活动深入开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表》,制定本单位年度学法计划,认真抓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学法活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和职能实际,突出重点、学深学透、务求实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学法活动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学法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促进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表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表
月 份 |
学法内容 |
主讲单位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
县退役军人局 |
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交警大队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规 |
县统计局 |
4月 |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
县司法局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
县应急局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县卫生健康局 |
8月 |
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县司法局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县自然资源局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县法院 |
12月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
市生态环境局 沂源分局 |
备注: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对讲次安排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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