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2-05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1月修订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政府会议

主要包括: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召开的部门会议、主题会议及会议解读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管理和服务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培训;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西路2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81823

  电子邮箱:yyxxm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11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年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11日至1231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1条、政府会议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中心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中心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中心各科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中心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并将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11日至20201231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未接到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下一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我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主席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工作,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单位预决算、班子分工、重要会议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分工1条、建议提案2条、重大决策公开4条。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下属单位设置。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工作

 

 

    (五)统计数据


 

     无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中心主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开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保存,及时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中心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近视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中心各科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中心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并将评议结果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未接到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业务能力欠缺等问题。下一步,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0日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源政办字[2018]130号)等文件的要求,县畜牧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畜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了畜牧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畜牧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切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梳理及上传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加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畜牧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十余项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制度的督导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畜牧信息。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畜牧信息8,通过沂源畜牧网发布信息23

二是发挥县畜牧局服务窗口宣传咨询作用,积极做好信息咨询工作,现场接受咨询91人次。

三是发挥局信息公开电话的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同时,局直各科室站也自觉担负起业务咨询作用,及时解答群众疑难,树立了良好机关的形象,共电话咨询115人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方面,2018年2月12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部门预算2018年沂源县畜牧兽医局预算公开》。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局2018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抓好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无泄密现象发生。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流程。进一步树立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流程有序运行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2、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沂源县畜牧兽医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县直部门、单位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县直部门、单位


(二)街道、镇办及经济开发区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县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县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县畜牧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畜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沂源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畜牧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畜牧局自身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切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时检查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畜牧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十余项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制度的督导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畜牧信息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畜牧信息5,对机构信息和公开指南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对县畜牧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内容、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发挥县畜牧局服务窗口接触面大的优势,积极做好信息咨询工作,帮助群众查询办理事项进展情况,解答群众疑问,宣传畜牧政策法规,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三是发挥局信息公开电话的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局直各科室站也自觉担负起业务咨询作用,及时解答群众疑难,树立了良好机关的形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将政府畜牧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全部内部消化,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咨询132人次,其中电话咨询76人次,县畜牧局服务窗口及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接受咨询126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畜牧特色养殖、畜牧行政许可事项、畜牧产业、林下养殖等方面。本报告年度,没有收到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的情况发生。

六、抓好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进行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群众受上网条件限制,无法便利地查询所需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畜牧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畜牧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畜牧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8226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