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标题: 县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23MB2877498B/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畜牧局

县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1
  • 字号:
  • |
  • 打印

县畜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县畜牧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畜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沂源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县畜牧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畜牧局自身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切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时检查督促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畜牧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畜牧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十余项信息公开制度,并强化制度的督导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畜牧信息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畜牧信息5,对机构信息和公开指南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对县畜牧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内容、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发挥县畜牧局服务窗口接触面大的优势,积极做好信息咨询工作,帮助群众查询办理事项进展情况,解答群众疑问,宣传畜牧政策法规,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三是发挥局信息公开电话的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局直各科室站也自觉担负起业务咨询作用,及时解答群众疑难,树立了良好机关的形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将政府畜牧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全部内部消化,未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接受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咨询132人次,其中电话咨询76人次,县畜牧局服务窗口及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接受咨询126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畜牧特色养殖、畜牧行政许可事项、畜牧产业、林下养殖等方面。本报告年度,没有收到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的情况发生。

六、抓好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需公开的信息定期梳理,及时予以发布,确保发布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定期对所发布进行进行审查,发现涉密情况的及时进行改正。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群众受上网条件限制,无法便利地查询所需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畜牧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畜牧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畜牧信息公开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畜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3、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畜牧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018226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