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19-50127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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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8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明确具体工作举措,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发布信息及时,符合工作要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就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的安排,建立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报告、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差错。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窦舒玉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抓好人员、办公场地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尽快确定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2、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根据《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列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报送,在提供信息的过程中,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对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划控;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应启动本机关的保密审查机制,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对于涉及第三方利益的,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对于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才能公开的信息,经批准后方能公开。

3、强化检查指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凡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再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和评议。

4、注重宣传培训。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各种媒体,突出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各部门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机关对信息公开小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度,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文化公共服务展开,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制定了《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确保全县文旅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精心编制目录和指南,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流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全方位为群众及时完整提供公开信息。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局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方式,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概况等,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明确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渠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电话。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未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严格的审查、划控,并有专人负责。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局机关直属事业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