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MB28590621/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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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我县《关于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领导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人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责任人,完善责任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全局各科室、处所考核内容,将其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健全考核机制,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同时还通过电视、报纸、专栏进行公开,公开的信息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等内容。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更新信息。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88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与各科室、处所、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