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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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3-533526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4大类食品93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悦庄镇茂源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项目类别:
沂源县京刚酒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