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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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44M/2021-512038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经沂源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告》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管理,改善公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能力,保障国省道干线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
二、《通告》内容解读:
(一)明确了管理范围。本次通告针对的是沂源县行政区域内G341黄海线(黄岛—海晏)、S229沂邳线(沂源—邳州,其中沂源芝芳至张良段(K0+000-K14+043)和沂源张家坡高速路口南侧至黄家峪岭改线终点为改线段)、S231张台线(张店—台儿庄)、S234惠沂线(惠民—沂水)、S232张鲁线(张店—鲁村)、S317临历线(临朐—历城)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的管理工作。
(二)明确了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对于危害公路安全的九项活动,以及控制区域内对于建筑物的管理规范。为下一步维护道路及行政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三)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划分,有效加强进一步对于该工程路段的安全性进行严格管控。与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公路的正常运行。
三、《通告》有效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2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