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加强基础通信设施建设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1号提案)
刘奇等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基础通信设施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聚焦我县通信领域发展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我县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县工信局高度重视,会同县通发办、相关通信运营商进行了认真研究。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光缆、电缆、微波设备、卫星通信设备、机房、基站(含室内外分布系统)、管道、杆路、交接箱和供电设备等。立足单位职责,县工信局积极参与并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力保基站、管道、机房等设施的布局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不定时组织通信运营商召开协调会,统筹推进5G网络基站等建设。
目前,5G基站推进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县通发办统计已累计部署5G站点1133处,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已实现城乡深度覆盖和重点村庄覆盖的工作目标;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应用典型案例,其中,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 5G 工厂入选2023年工信部 5G工厂名录。下一步,县工信局将积极落实国家通信服务政策,依托县通发办,大力推动管道、机房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有效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电信监管体制实行部、省两级管理,地市没有电信管理机构。县级工信部门非电信运营商主管部门。您提出的“电梯地停移动网络建设”提案,将联合住建和通发办等部门,倡议制定或推动落实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建立“政府引导、开发主责、物业参与”的改造模式,厘清开发商、物业、通信运营商在存量场所信号覆盖中的责任边界,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您所提出的问题正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县工信局将以此提案办理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并诚挚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