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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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42910/2023-53406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于印发《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内在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在制定的时间节点内,有序的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自2023年3月份开始至2023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的抽查计划。
三、抽查内容
本年度抽查计划内容包括对县级备案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企业、监控化学品的监督、食盐专营工作、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及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情况。
四、抽查流程
一是加强统筹,有序组织。各科室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内容涉及多个业务条线的,要经过会签后再实施。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实施方案或通知送局综合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是科学制定,动态维护。各科室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科室抽查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局综合科备案。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局综合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各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局综合科要统筹抽查计划实施,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五、法律依据
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8月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2015年4月修订)的要求,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查企业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的财物,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的推进。
附件:1.《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0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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