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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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42910/2025-550983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参检单位 |
检查依据 |
1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对民爆领域安全检查 |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沂源县内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检查1次 |
3-12月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沂源县公安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14年8月修正,2021年6月修订)第六十五条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