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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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42910/2021-51740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的检查 |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的检查 |
县级备案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约10%左右,每年检查一次 |
8-11月 |
沂源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2 |
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
1.生产、使用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是否妥善保存与监控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有关的记录。 2.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将与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有关的记录移交所在地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存档。 |
沂源县内监控化学品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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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检查一次 |
8-9月 |
沂源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3 |
食盐专营 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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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企业仓储运营管理检查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不少于1次 |
6月-12月 |
沂源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4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对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沂源县内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检查1次 |
5-12月 |
沂源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2.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违法购买、销售、违法违规储存行为的监督检查 |
沂源县内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