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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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335541.0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8 15:27: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为建设阳光型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1.规范法定基础内容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23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公开1516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613条、政府公报公开44条,同比增长22.5%。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68件。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信息。
2.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开展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调研工作,摸清公开底数,发布《沂源县2022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全县87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了相关信息。
3.切实抓好政策解读工作。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流程。2022年,解读政策文件50件,其中文稿解读25件、图片解读17件、动漫解读10件、媒体及政策吹风会解读6件。
4.加强回应关切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民生连线”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结果。2022年,公开沂源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结工单389件。
(二)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
持续推动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沂源县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件,同比减少21.2%,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领域,均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后发”的原则,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排除失泄密隐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代拟文稿送审单设公开属性选项,并对不予公开文件说明理由。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主体和公开时限。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新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养老服务”等专题专栏,集中展示相关检查和服务信息。打造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将政策文件按主题、文种、年份等不同形式分类公开。
2.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各镇、街道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政务公开智能化查阅系统嵌入各专区政务公开查询一体机。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为“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等模块,在提高政务公开知晓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回应关切力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
进一步调整优化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3名,负责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定期专项调度制度,印发通报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加强培训力度,2022年共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3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2022年,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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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7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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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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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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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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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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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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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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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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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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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852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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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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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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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8 |
0 |
0 |
0 |
0 |
0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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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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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5 |
0 |
0 |
0 |
0 |
0 |
8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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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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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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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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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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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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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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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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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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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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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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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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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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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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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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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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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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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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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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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8 |
0 |
0 |
0 |
0 |
0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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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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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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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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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0 |
0 |
3 |
0 |
1 |
4 |
0 |
5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未能以履行法定义务的高度认识政务公开,仅仅将其作为常规性工作,对公开什么、怎么公开思考不深入、研究不透彻。
2.工作措施不够有力。部分部门单位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梳理不够全面细致,存在不规范、有遗漏等问题。
3.能力建设不够坚实。部分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改进情况
1.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思想认识。县大数据中心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提高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行常态化公开,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细化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及时补充调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内容,梳理细化工作任务,以通报和约谈为抓手,倒逼责任单位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作风转变。
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养。在原有培训基础上,拓展培训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集中培训、跟班轮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素养。
4.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公开效能。调整充实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完善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约谈通报、责任追究、考核评估等体制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公开任务明确到科室,责任落实具体到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印发《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源政办字〔2022〕20号),将政务公开分解为6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印发《全县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任务清单》,推动业务开展到哪里,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形成了政府系统人人参与政务公开的新局面,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3件,公开办复率100%;收到县政协委员提案102件,公开办复率100%。目前,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公开办理结果全文。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在全县范围内开通“沂心沂意号”政务服务“直通车”,打造“行走的”政务公开窗口,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审批服务、政策解读、即时咨询、在线办理等便民服务。
2.新建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将政策文件按主题、文种、年份等不同形式分类公开。设立沂源县政策问答库,纳入生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策,真正实现“一键搜索”政策服务。
3.深挖我县政务公开特色亮点,开展沂源县政务公开品牌建设,全县打造政务公开品牌25个、创新创优事项11个。
4.规范“公开+服务”制度标准,创建“政务+服务”公开平台,不断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打造具有沂源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智能化查阅系统建设,上线一体机内嵌政务公开自助查询、政策文件、政府公报、办事服务、民生连线、三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模块,为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服务。推动“掌上媒介”与公开专区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