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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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0-19061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司局函》(生森函〔2019〕74号)及《关于沂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请示》(鲁自然资〔2019〕300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功能完善的城乡生态系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以“高山林海、生态沂源”为主题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3241649
电子邮箱:yyxgtjbgs@zb.shandong.cn
反馈意见截止到2020年3月21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高山林海、生态沂源”的总体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全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重点在骨干道两侧、主要河流水系两岸、景区等主要区域周边山体,实施绿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以覆绿为主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结合全县城乡环境大整治“七大会战”任务,全面实现村庄绿化和高速公路两侧林带断档补植。坚持建设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引领,补齐短板,全面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和“国家森林乡村”等创建工作;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防火能力建设和林地林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生态安全;持续推进林长制建设,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责任意识。做大做强经济林产业;科学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引导发展森林旅游;做好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倡导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鼓励全社会参与绿色建设,努力开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
2020-2021年,全县完成村庄绿化美化576个,荒山绿化提升4万亩、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4处;确保创建3个国家森林乡村、2 个省级森林乡镇、2 个市级森林乡镇、9个省级森林村居、14个市级森林村居;新发展经济林1.221万亩,改造提升老果园3万亩;整治城区裸露土地94.6万平方米;绿化主干道路48.7公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2.5万亩、防治森林病虫害3万亩,逐步提升全县防火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管护;对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鲁山国家地质公园、鲁山省级森林公园、沂河源省级风景名胜区、沂源猿人风景名胜区、织女洞省级森林公园、沂河源省级湿地公园、织女湖省级湖湿地公园8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全面完成林长制建设,力争我县到 2022 年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
(一)重点绿化项目
1.乡村绿化和荒山绿化提升。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全县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国家森林乡村、乡村林场创建及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落实乡村生态振兴目标任务,聚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县57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村庄绿化活动。按照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绿化美化互为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切实提高村容村貌;坚持规模化、多样化、立体化原则,重点对济青高速南线、博沂路、黄海线、韩莱路、仲临路、南崔路、张台路、草齐路、等骨干道两侧和沂河等主要河流两岸,鲁山、织女洞、双马山、“沂河源”田园综合体等景区周边山体,进行造林绿化提升,切实提高设计和建设标准,在实现四季常绿的基础上,搭配彩叶树种,形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层林尽染的绿化景观;继续提升504部队至南鲁山镇凤凰山景区彩色通道建设,打造别具特色的生态景观带。
2.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以生态沂源建设为抓手,全力做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强化监管、有序推进,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生态优先的原则,到2021年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4处;同时结合《全县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废弃露天矿山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
3.经济林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各镇(街道)要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因地制宜抓好经济林建设,确保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4.城区绿化。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区街道绿化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区乔木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在建成区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实现均匀分布,达到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的要求。
5.道路和水系绿化。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注重河流、水库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
(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对全县森林质量进行摸底调查,以四个国有林场、中庄镇翠屏山和石桥镇万祥山两个集体林场、马头崮片区为试点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总结经验并在全县推开。各镇(街道)、各国有林场分别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及时开展森林抚育、残次林改造、病死木清理等森林营林措施;推广森林经营新技术,宣传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引导林农、林企加大森林管护投入,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培育高质量森林资源,改变我县森林资源质量偏低、林分结构简单、混交林面积过少的现状,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林木、林地保护管理
1.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强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按照森林防火重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少于15人;面积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不少于20人的标准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规范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建设有经费、训练有素、管理规范的标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新建以水灭火工程,在重点景区和林区科学合理规划,结合林区道路建设,修建蓄水池,实施引水上山。提升防火道路建设,在重点林区改造、硬化道路,修缮损毁道路,拓宽主干路,打通断头路,与现有外部道路逐步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防火应急道路网。科学规划防火隔离带建设,对重点林区进行科学规划,构建与自然阻隔、道路阻隔等为一体的防火阻隔网络。加强墓地综合治理,实施林区墓地搬迁和改造,做好墓地管理,共同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对全县12个镇(街道)、四个国有林场和荆山园艺场发生病虫害的松林制定实施方案,本着一林一策的原则,全面清理病死木,对受害较轻的林木进行打孔注药,对部分区域进行飞机防治,同时严防死守,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和蔓延,力争经过两年连续防治,有效遏制松林病虫害,确保全县松林生态安全。
3.林木、林地管理。认真落实年度林地变更和完善全县“林地一张图”数据库,使林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长远规划相协调,严格执行年度林木采伐限额、林地使用限额制度。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严格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合理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林木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理体制,建立公益林林地和护林员数据库,加强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一线护林员工作的作用,全面提高公益林管理工作水平。
(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购、运输、经营、食用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辖区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加大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单位管理,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五)自然保护地整合
对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鲁山国家地质公园、鲁山省级森林公园、沂河源省级风景名胜区、沂源猿人风景名胜区、织女洞省级森林公园、沂河源省级湿地公园、织女省级湖湿地公园8处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整合,按照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等特征,通过科学评估确定新的自然保护地。
(六)林长制建设
全县各级要紧紧围绕全省市生态建设目标,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责任意识,落实好“护林、增林、用林”责任,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逐步实现林长制运行管理常态化,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与县林长制办公室积极沟通,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林长制相关工作。
三、2020年度创建任务
2020年,全县重点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荒山绿化提升、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城区和道路绿化,经济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木和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自然保护地整合,林长制建设七大任务。
(一)重点绿化工程
1.完成全县564个村庄绿化美化工作,总绿化面积169.959万平方米。其中:南麻街道50个村、4个居委会,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南鲁山镇46个村,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鲁村镇87个村,绿化面积46.1万平方米;大张庄镇62个村,绿化面积2.1万平方米;燕崖镇34个村,绿化面积5.649万平方米;中庄镇45个村,绿化面积7.5万平方米;西里镇59个村,绿化面积32.7万平方米;东里镇64个村,绿化面积5.89万平方米;张家坡镇22个村,绿化面积9.1万平方米;石桥镇29个村,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悦庄镇62个村,绿化面积31.6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道)
2.创建森林乡镇、森林乡村、森林村居。西里镇张家泉和鲁村镇小张庄村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石桥镇创建省级森林乡镇、中庄镇创建市级森林乡镇;南麻街道办雕崖村、鲁村镇楼子村、大张庄镇左家旁峪村、东里镇郑家旺村和悦庄镇两县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居;南麻街道办西下高庄村和赵家庄村、南鲁山镇水磨头河北村、张家坡镇邵家峪村、西里镇石拉村、燕崖镇龙庄社区、中庄镇高厂村和石桥镇下黄安村创建市级森林村居。(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3.实施荒山绿化提升工程24187亩。其中:南麻街道1225亩、南鲁山镇7665亩、鲁村镇4940亩、大张庄镇978亩、燕崖镇3325亩、西里镇1091亩、东里镇1130亩、张家坡镇289亩、石桥镇1884亩、悦庄镇1660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4.实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19处。其中:南麻街道6处(沂源县南麻镇古泉村良宝石料场、沂源县南麻镇天成石料厂、沂源县南麻镇朱家德石料场、沂源县南麻镇马王峪村石料厂、沂源县万通建筑材料厂、沂源县南麻镇四通石料场),南鲁山镇2处(沂源承唐建材有限公司、沂源县土门镇盛源石料场),鲁村镇1处(沂源县鲁村镇群盛砂场),大张庄镇1处(沂源大秦砖业有限公司),西里镇3处(沂源县西里镇全财石料场、沂源县西里镇东宝页岩砖厂、沂源县西里镇方鑫页岩砖厂),张家坡镇1处(沂源县宏丰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石桥镇4处(沂源县石桥乡金磊页岩砖厂、沂源县石桥乡珩崖页岩矿、沂源县石桥安昌石料厂建筑用灰岩矿、沂源县石桥乡中意石料场),悦庄镇1处(沂源县弘翔矿业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5.整治城区裸露土地323块,总面积94.6万平方米。对城区内适宜绿化的裸露地块全部进行苗木栽植;对水上乐园进行维修提升,实施综合改造,新上水源和体育设施,提升绿地植被,沿湖打造休闲滨水景观带和娱乐健身于一体的齐鲁之心游园。(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
6.绿化主干道路33.7公里。其中鲁四路行道树绿化10公里,白中路(白峪-红旗水库段)行道树绿化10公里,东埠路2.1公里(东埠路道路东侧为20米的绿化带,绿化总面积41000平方米);同时对人民路绿化收尾工程再提升、再细化,打造精品景观带;对高速公路两侧林带断档部分补植提升11.6公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镇、街道)
(二)经济林建设
全县各镇(街道)新发展各类经济林1.221万亩,老果园改造提升3万亩。其中:南麻街道新发展各类水果78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1500亩;南鲁山镇新发展各类水果112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1500亩;鲁村镇新发展各类水果302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1500亩;大张庄镇新发展各类水果176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2600亩;燕崖镇新发展各类水果23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2000亩;中庄镇新发展各类水果57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5000亩;西里镇新发展各类水45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4500亩;东里镇新发展各类水果61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4200亩;张家坡镇新发展各类水果35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4000亩;石桥镇新发展各类水果100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1200亩;悦庄镇新发展各类水果2320亩,老果园改造提升2000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道)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在四个国有林场、两个集体林场和马头崮片区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000亩,其中: 国有鲁山林场2000亩、国有毫山林场1000亩、国有织女洞林场1000亩、国有松山林场1000亩、中庄镇翠屏山集体林场实施2000亩、石桥镇万祥山集体林场实施2000亩、马头崮片区实施1000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四)林木、林地保护管理
1.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每个镇(街道)各配备一支15人的专业防火队伍,同时,南麻街道治理墓地坟头100座、修建防火隔离带1500米;历山街道治理墓地坟头30座,修建防火水池1个、维修防火路5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南鲁山镇治理墓地坟头30座,修建防火水池1个、防火隔离带1500米;鲁村镇治理墓地坟头40座,修建防火水池2个、维修防火路1000米、防火隔离带1500米;大张庄镇治理墓地坟头30座,修建防火水池2个、维修防火路7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燕崖镇修建防火水池2个、维修防火路12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中庄镇治理墓地坟头5座,修建防火水池1个、维修防火路3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西里镇修建防火水池2个、维修防火路6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东里镇治理墓地坟头10座,修建防火水池1个、防火隔离带1000米;张家坡镇修建防火水池1个、防火隔离带1000米;石桥镇治理墓地坟头20座,修建防火水池2个、维修防火路8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悦庄镇治理墓地坟头50座,修建防火水池1个、维修防火路800米、防火隔离带1500米。鲁山林场和毫山林场各配备一支20人的专业防火队伍,同时,鲁山林场修建防火水池1个、防火隔离带2000米;毫山林场维修防火路600米、防火隔离带1500米;织女洞林场修建防火水池1个、维修防火路10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松山林场修建防火水池1个、维修防火路200米、防火隔离带1000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镇、街道)
2.防治以日本松干蚧为主的松林病虫害17192亩,进行病死木清理和打孔注药。其中:南麻街道178亩、历山街道596亩、南鲁山镇1215亩、鲁村镇581亩、大张庄镇3632亩、燕崖镇730亩、中庄镇2220亩、东里镇618亩、张家坡镇1287亩、石桥镇2315亩、悦庄镇1267亩、荆山园艺场285亩、国有毫山林场1683亩、国有织女洞林场345亩、国有松山林场240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道)
(五)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
1.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成立野生动物保护专职机构,确保野生动物资源不被人为破坏。在南麻街道建立一处标准化野生动物救助站,对野生动物进行专业救助。
2.加大对36处野生动物驯养繁单位的管理,实行建档立卡、持证经营、合法养殖,同时对少数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场所进行依法整治。
3.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加大对乱捕滥猎、无证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活动打击力度,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相关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六)自然保护地整合
结合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生态红线评估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摸清现全县现有八处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用地类型、规模与分布现状,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以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对全县8处整合优化和范围区划调查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完成勘界工作底图制作并矢量化,作为调查评估的基础,其勘界立标工作与整合优化同期完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道)
(七)林长制建设
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运行体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继续完善林长制体系,配齐县级林长14人、镇级林长(副林长)119人、村级林长(副林长)1120人、护林员581人、技术员30人、警员66人,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履职尽责。充实林长制工作内容,把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管理等融合到林长制工作中来,解决好林长制“干什么”的问题;根据各级林长责任清单和工作制度,建立起一套林长制运行的规范和程序,在各级林长办的协调下,按照工作制度有序、高效运行,解决好林长制“怎么干”的问题。围绕林长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林长制工作服务生态建设全局的理念,健全完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四、推进机制
(一)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作为总抓手,把创建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任务上。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方案,编制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完善创建政策。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科学规划、重点建设,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提高工程质量,打造绿化品牌。
(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具体补助政策:
1.荒山绿化提升。荒山绿化提升4万亩全部用于营造防护林建设,利用市财政资金进行实施,经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拨付,每亩补助500元。
2.村庄绿化、裸露土地绿化和高速路林带补植。根据沂源县2020年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中规定的奖励政策进行补助。
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资金进行实施,每亩补助500元。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利用县财政资金进行实施,每亩补助463元。
5.经济林建设。根据《沂源县现代农业扶持办法》第三条现代果业发展扶持标准进行补助。
6.废弃露天矿山修复。以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开发式治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治理。
7.省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和乡村林场创建达标单位,享受省市相应奖励补助政策。其中:省级森林乡镇和市级森林乡镇创建成功奖励30万元,省级森林村居和市级森林村居创建成功奖励5万元。
8.交通、水利和园林等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单位资金支出安排执行。
(三)建立稳定的造林绿化用地机制。加快构建“多规合一” 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造林绿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退耕还林,保持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不定期进行督查,对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实、推动不力、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分 级负责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责任明确、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资源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绿化成果持续发挥效益 。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把生态建设摆上更加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点工程,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浓厚工作氛围,要结合辖区内林业资源现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创建任务落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资 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局负责相关项目争取和立项工作;县教体局负责创建工作进校园,加大生态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创建资金的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市场经营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经济林发展、村庄绿化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县级以上主要道路绿化工作;县水利局负责主要河流和水库水体沿岸水岸绿化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裸露土地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指挥救援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负责配合完成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负责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宣传片制作工作;各镇(街道)负责配合和实施相关分解任务;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宣传推进、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抚育经营管理和林木良种的推广,依托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家庭林场等各类经营实体和示范园区,引进吸收绿化先进理念和适用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建立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管 理平台,运用林地“一张图”管理森林资源,实现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掀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宣传发动热潮,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