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砂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县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砂石问题突出,私挖盗采经营行为屡禁不止,群众反应强烈。为从根本上解决砂石领域的乱象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要求、目标
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维护我县生态安全、保护青山绿水的大局出发,对砂石行业突出问题铁腕出击、重拳治理,全面清理非法涉砂石场点,分类处置、规范提升现有砂石企业,实现管理有序、良性发展。
三、文件依据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15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文件精神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17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全县所有涉及砂石领域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整治。主要包括:一是石子、砂加工(选洗、堆放)企业(场、点);二是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场、点);三是以建筑垃圾固废综合加工名义加工(选洗、堆放)砂石资源等企业(场、点);四是露天堆放的所有集体(个人)经营、自用的砂石堆;五是私采乱挖行为;六是其他涉砂石加工(选洗、堆放)的企业(场、点)。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为从根本上解决砂石领域的乱象问题,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打造绿水青山,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在《沂源县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是进一步对私挖乱采的严厉打击,以及存在问题的砂石加工选洗企业的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砂石行业的存在的问题。
七、注意事项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履职,确保治理不留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涉砂石问题,要依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关闭的关闭,涉及范围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关键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