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分片挂包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的通知

源自然资字〔2021〕3号

 

各镇(街道)林业站,各国有林场,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能,应对日益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落实森林防火挂包工作有关要求和《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国安委扩大会议部署任务及市委国安委风险排查情况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县局决定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包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工

县局成立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组,刘峰任组长,张加满任副组长,督查工作组下设七个小组。

一组:刘峰,挂包单位:国有织女洞林场,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组:宋成葆,挂包单位:鲁村镇、大张庄镇,责任科室:党建办;

三组:张加满,挂包单位:中庄镇、西里镇,责任科室:防灾减灾科;

四组:杨洪玉,挂包单位:南麻街道、历山街道,责任科室:执法队;

五组:王建玲,挂包单位:石桥镇、悦庄镇,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

六组:逯德一,挂包单位:南鲁山镇、燕崖镇、国有鲁山林场,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

七组:李岩,挂包单位:东里镇、张家坡镇,责任科室: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二、督查时间

每年防火期内(每年111日至翌年531日)

三、督查重点

(一)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镇(街道)与村(居)、村(居)与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林场、林场与林区、林区与林内经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情况。

()责任区包保制度。镇(街道)部门包村(居),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体系建立及签订责任状情况;责任区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公示情况;包保责任体系台账建立情况。

(三)防灭火经费投入情况。镇(街道)是否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灭火投入机制,是否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是否随着森林防火任务加重逐步增加防灭火投入。

(四)火源管控情况。各镇(街道)、有关单位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林区路口是否设有检查站查缴火种;墓地周边有无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林区及其周边有无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等现象;有无游人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及预案编制演练情况。各镇(街道)、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防火期内集中食宿、装备充足、全天值班备勤的情况;镇(街道)依据全县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战演练情况。

(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隔离带、隔离网、道路、水源地)建设情况。重点林区防火隔离带(隔离网)规划建设情况;林区墓地周边防火隔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林区徒步三公里作业圈森林防火通道规划建设情况;已经建成的森林防火通道维护情况;重点林区周边森林消防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取水点建设情况;林区内拦水坝、蓄水池等集水设施和重点部位水管网规划建设情况。

(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重点林区林火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森林防灭火大型装备配备及储备库建设情况。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水罐车、串联水泵、高压水泵等大型扑火机具和水灭火装备配备及储备情况;各镇(街道)、单位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及物资储备情况;大型装备及水灭火设备专人负责情况。

(九)宣传教育情况。镇(街道)驻地、林区(景区、林场)主要路口设置醒目固定防火宣传标牌;各森林防火重点村驻地粉刷、悬挂、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林缘和林内主要道路两侧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粉刷防火宣传标语,宣传是否做到进林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

(十)值班备勤情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情况;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情况;护林员在岗在位和定期巡护情况;望台、检查站和指挥中心值守情况;防火专业队伍集中食宿情况。

(十一)联防联治情况。各镇(街道)、国有林场是否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是否召开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落实联防措施。

(十二)查看有关文件情况。逐级签订责任状文本;防火会议文件;责任区划分文件;应急预案文本;值班记录和有关森林防火安排部署文件;打击野外用火的有关资料、卷宗及对违法用火人员的处罚情况。

四、督查要求

督查采取普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普查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抽查主要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的“双随机”检查;督查主要是对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采取的针对性督导检查。

(一)加强联络。各责任科室和联络人要加强联络,及时将相关督查材料整理归档,并按要求报送督查工作办公室。

(二)严格督查。防火期内,各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关键时期和重点林区要反复督查,发现问题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整改提高。督查结束后,各小组要详细梳理检查情况,填写森林防火督查情况统计表,由被督查单位负责人(镇办为分管负责人,国有林场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存在问题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火期内每月25日前,各小组将督查材料报送督查工作办公室,督查工作办公室及时反馈通报。

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钧岩、崔欣,电话:3222870,邮箱:yyxfzjzb@zb.shandong.cn

 

附件:1.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包森林防火督查工作表

          2.森林防火检查情况统计表

          3.隐患整改通知书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2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包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编组

带队领导

责任科室

督查单位

联络人

备注

一组

刘峰

办公室

国有织女洞林场

谢孔胜

 

二组

宋成葆

党建办

鲁村镇、大张庄镇

刘明海

三组

张加满

防灾减灾科

中庄镇、西里镇

王钧岩

四组

杨洪玉

执法队

南麻街道、历山街道

臧文峰

五组

王建玲

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

石桥镇、悦庄镇

陈涛

六组

逯德一

生态修复科

南鲁山镇、燕崖镇、国有鲁山林场

郑作臻

七组

李岩

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东里镇、张家坡镇

张光营

注:防火期内,每月至少组织1次以上检查,进入高火险期,随时组织督查,每月25日前向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2

 

森林防火检查情况统计表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受检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附件3

 

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县局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组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

1                                                  

2                                                                         

3                                                  

 

 

现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月 日前对上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督导检查组,逾期没有改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理。在此期间,你单位必须加强防火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   

注:本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县督导检查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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