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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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95X/2021-521152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多年来,张家坡镇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和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提升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镇决定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制定该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狠抓基础、突破难点、强化督查”的争创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活动。奋战一年,将我镇创建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配套、城市总体卫生水平较高的国家卫生县城。
三、文件依据
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主要涉及全镇范围,以《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为执行标准。
五、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