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95X/2021-521152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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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多年来,张家坡镇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和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提升城镇建设与管理水平,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镇决定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制定该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制度、狠抓基础、突破难点、强化督查的争创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活动。奋战一年,将我创建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设施配套、城市总体卫生水平较高的国家卫生县城。

三、文件依据

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城镇复审和创建工作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起草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主要涉及全镇范围,以《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为执行标准。

五、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